时间:2020-01-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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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税务总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措施,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审议《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办法。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省税务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绩效考评,分值权重占比超过4%,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单位严格给予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办对总局机关各司局政务公开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及时研究解答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中的问题,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指导督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税务总局举办3次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各地税务机关均举办相关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二)加强协调推进,拓展主动公开范围

一是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研究制定《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三大类16项公开事项。根据税务总局机构调整情况,及时通过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公开调整后的总局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各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免信息等。在门户网站设“公务员招录”栏目,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对于14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三是提高税收立法公众参与度。在耕地占用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等税收法律制定以及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管事项调整、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修订等过程中,通过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三)加强统筹谋划,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及成效解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实施节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全年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并通过网站在线互动交流,解疑释惑,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及成效公开。公布取消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报送材料,压缩办税时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风险为导向的“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逐步建立。连续第六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累计推出36条便利企业办税缴费举措,取消60项涉税证明,出台16项措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比例达到85%以上,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纳税人满意度得分较上年提高1.4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我国纳税指标排名连续三年实现新提升。

三是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税务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预算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说明等信息。严格做好“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成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升级改造,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解税收、短视频、动漫、H5、公益广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三是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超过95%企业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税;全国无纸化退税申报户数、税额占比均超过90%。建成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并升级完善了发票管理系统,办税缴费更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53

规范性文件

51

51

16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3

20.70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7

38

0

1

3

1

1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18

0

0

1

1

5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2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1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5

0

0

1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4

6

0

1

0

0

6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2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6

33

0

1

3

1

1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5

0

0

0

0

1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2

 1

 3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网站专栏设置不够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流程,初步建立起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改版升级门户网站,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改进版式设计,增加下载等功能,实现便捷查询检索;三是加强指导督导,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本级数据,不含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或者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责任编辑: 曲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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