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3-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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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按照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等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协调推进主动公开。各省税务机关网站第一时间转载税务总局发布的税费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通过短视频、图片等形式加强宣传,组织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税务总局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规范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公开。对部分重大涉税案件处罚结果予以公布,加强舆论引导。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税务总局督促各地税务机关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平台接收答复渠道建设管理,规范答复文书式样,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三)分级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税务总局网站增加“非税收入”栏目,及时公开已划转税务机关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开设“税案通报”专栏,常态化开展重大涉税案件公开。各二级预算单位网站新设“预算决算”栏目,积极稳妥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各地税务机关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持续深化政府信息管理。制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修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加强相关信息发布管理。对税务部门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其有效性进行标注。

(五)严格开展评估和考评。加强和规范涉税信息对外发布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予以绩效考评扣分。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评估,对各省税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分析,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4

0

57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1

601

83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068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13649

行政强制

84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73

143

0

3

10

16

32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2

0

0

0

2

5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81

48

0

0

2

5

6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6

9

0

0

2

0

15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9

21

0

2

0

3

16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6

4

0

0

0

0

9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1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2

4

0

0

0

1

4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84

28

0

1

3

5

14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0

4

0

0

0

0

9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1

0

0

0

0

0

5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6

1

0

0

0

0

127

2.重复申请

73

2

0

0

0

0

7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0

0

0

0

0

3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7

8

0

0

2

1

15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0

9

0

0

0

2

151

(七)总计

3035

139

0

3

9

17

32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2

6

0

0

1

1

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3

30

35

27

205

48

2

9

12

71

41

0

8

12

6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评估中发现的部分基层单位政务公开能力相对薄弱、税费政策解读质量需要提高、部分公开信息规范化程度不够等问题,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办指导督促有关税务机关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目前,有关税务机关已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抓好改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税务系统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 金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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