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留言公开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不到多少钱可以免征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1年09月13日 答复时间:2021年09月14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字体: 打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 金雪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链接
X

使用IE9版本以下的浏览器,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至IE9或使用其他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