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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1642359186000 答复时间:2022年01月18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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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便利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将该事项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并增加第38行“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用于计算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责任编辑: 金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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