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内税收政策管理
国外税收政策管理
国际税收协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境外投资 > 国内税收政策管理 > 概述 > 出口退税  > 正文
出口退税
2006年11月29日
 
  对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纳增值税实行退税政策,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利于增加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鼓励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对企业以对外承包工程、实物投资、境外带料加工装配等业务方式出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实行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邮箱 : webmaster@chinatax.gov.cn 京ICP备05036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