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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开具税收证明的资产有何规定?
2006年11月29日
 
  纳税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超过15万元的资产,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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