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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国
2007年06月13日
 
  韩国实行中央、省、市(县)三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征收权、管理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省、市等地方政府无税收立法权,只有很少的管理权。
  韩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
  国税(中央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增值税、特别消费税、酒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关税、交通税、教育税、农村开发特别税、综合不动产税等。
  省税包括财产取得税、注册税、闲暇税、许可证税、公用设施税、地区开发税、地方教育税等。
  市、县税包括居民税、财产税、机动车税、农业所得税、屠宰税、烟草消费税、汽车燃料税、城市规划税、经营场所税等。
  (一)主要税种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分为两类: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本国公司即居民公司,指其总部或者主要机构设立在韩国的公司,2006年1月1日起,还包括有效管理地在韩国的公司,它们应当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缴纳公司所得税;其余则为外国公司,它们仅就其来源于韩国的所得纳税。
  (2)征税对象、税率
  公司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纳税年度公司实现的所有所得和公司清算实现的清算所得。公司转让资本性资产实现的资本利得,不区分持有期限的长短,统一按普通所得征税。
  公司所得税实行两档累进税率,自2005年1月1日起税率如表1。
  表1        2006年度公司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亿韩元的部分

13

2

超过1亿韩元的部分

25

  外国公司,如果在韩国设有常设机构,则只就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来源于韩国的所得,按照普通公司税率纳税;如果在韩国没有常设机构,则对外国企业就来源于韩国的所得征收预提税。外国公司的清算所得不征公司税。
  预提税税率如表2。
  表2             韩国预提税税率表

所得类型

预提税税率

经营所得和船、飞机的租赁所得

2%

个人劳务所得

20%

证券股票利得

售价的10%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5%

  注:①如果证券或者股票的购置成本能够确认,则预提税税率可以按照售价的10%或出让差价的25%两者中的较少者计税;对于转让的股票占被投资公司有表决权股票的比例不足25%的,其实现的利得不征预提税。
  ②与韩国签有税收协定的,从其规定。
  此外,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其应纳公司所得税额的10%缴纳性质属于地方所得税的地方居民税(见居民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除正常费用支出一般可以税前扣除外,税收方面作了一些特殊扣除规定:
  ①准备金扣除。退休准备金、坏账准备金、保险企业法规定提取的负债准备金和应急准备金、保险公司的支付给保险人的利息准备金等可以在规定限额内扣除。
  ②捐赠扣除。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
  ③业务支出扣除。在不超过下列两项数额合计的范围内可以扣除:
  ——纳税期月数乘1200万韩元(中小企业为1800万韩元)再除以12;
  ——根据经营年度毛收入和表3所列比例计算的扣除额。
     表3           按毛收入计算的扣除比例

毛收入

扣除比例

扣除额

不超过100亿韩元

0.2%

毛收入×0.2%

超过100亿但不超过500亿韩元部分

0.1%

2000万韩元+(毛收入-100亿韩元) ×0.1%

超过500亿韩元部分

0.03%

6000万韩元+(毛收入-500亿韩元) ×0.03%

  (4)税收抵免
  ①国外税收抵免。本国公司在国外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可以抵免,但是不能超过国外来源所得的应纳税额,不足抵免部分可往后结转5年;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国外已纳税额,如果韩国与该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允许,则母公司可以从其股息所得税额中抵免。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是指自宣布股息分配之日起被本国公司连续6个月以上控股20%或者更多比例者;本国公司的国外来源所得,如果在国外享受免税规定,则在税收协定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饶让抵免。
  ②灾害损失抵免。本国公司因自然灾害造成财产30%以上损失的,则被认为存在纳税困难,可以按其损失财产占总财产的比例抵免其公司所得税,但抵免额不能超过财产损失额。
  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在韩国有住所或在韩国居住1年以上的个人为韩国居民,应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征税;非居民则只就其来源于韩国的所得征税。
  (2)征税对象、税率
  居民和非居民的应税所得分综合所得、退职金所得、木材所得和资本利得。综合所得包括不动产租赁所得、经营所得、工薪所得、临时财产所得、养老金所得和其他所得(如得奖所得、博彩所得等),实行综合累进征收;退职金所得、木材所得和资本利得则实行单独税率分项征收。综合所得适用的累进税率如表4。
       表4         韩国个人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部分

8

2

超过1000万韩元至4000万韩元的部分

17

3

超过4000万韩元至8000万韩元的部分

26

4

超过8000万韩元的部分

35

  需要说明的是,利息和股息所得,在1997年以前并入综合所得征收,此后则规定,利息和股息年所得在4000韩元内,按单独税率征收预得税,利息和股息所得的预提税率原为15%,现已降为14%[1];对超过4000韩元的部分,则按下列两种方法计算,取其大者:一是利息和股息所得的4000韩元部分按预提税率计征,超过部分纳入综合所得征税;二是全部利息和股息所得按预提税率计征,超过4000韩元的部分不再计入综合所得征税。
  资本利得实行分项征收。
  此外,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还应当按照其所得税额的10%附征属地方所得税性质的地方居民税(见居民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除按正常扣除支出费用计算所得外,工资所得、养老金所得、退职金所得可按规定的比例分别扣除。
  综合所得主要有以下四项减免扣除:
  一是基本扣除,居民可以按照家庭人数每人每年扣除100万韩元。
  二是附加扣除,对年龄不低于65岁老人以及需抚养未年满6岁者,在基本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每人每年100万韩元追加扣除(年满70岁以上者追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万韩元);赡养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追加扣除额为200万韩元;有配偶或者有赡养负担的女户主家庭,可以追加扣除50万韩元。
  三是小家庭扣除,即工薪家族享受基本扣除的成员只有1 人和2人的小家庭,可以分别加扣100万韩元和50万韩元。
  四是特别扣除,对工薪所得者给予有限额的保险费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多项特殊扣除。
  不过,如果纳税人没有申请上述扣除或者其综合所得中没有工薪所得的,可以选择年标准扣除,即每年扣除60万韩元(工薪纳税人为100万韩元)。
  (4)税收抵免
  ①股息抵免:居民收到国内公司分配的股息所得若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股息所承担的公司所得税允许抵免。
  ②国外税收抵免:对居民境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税款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免,但是抵免额以该项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不足抵免部分可以往后结转5年。
  ③工薪所得的特别抵免:对于工薪阶层,可以根据其应纳所得税额的大小按照表5所列抵免率享受特别抵免(但是抵免额最多不能超过50万韩元)。
        表5            工薪所得抵免率表

应纳综合所得税税额

抵免率(%

不超过50万韩元的部分

55

超过50万韩元的部分

30

  ④灾害损失抵免:同公司所得税的规定。
  3.其他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对销售、进口及提供货物和劳务征收,其进项税额可以扣除,实行10%的单一税率,在价外征收。货物出口和对外提供劳务适用零税率。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但是,其进项税额不能扣除:
  ①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劳务,主要包括:未加工食品(如用作食品的农产品、畜产品、海产品和林产品)和根据总统令规定的不用作食品的农产品、畜产品、海产品和林产品;自来水;煤球和无烟煤;客运服务,但是空运、公交快递、公交包租、出租车、特种汽车和特种船舶除外。
  ②社会福利服务,包括:医疗保健服务和总统令规定的教育服务。
  ③与文化有关的货物与劳务,包括:书、报纸、杂志、公报、通信和广播(不包括广告);艺术作品、非盈利性文化艺术活动和非职业体育运动;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艺术馆和植物园的门票。
  ④其他货物和劳务,如邮票(不包括集邮品)、印花税票、证书、彩票、公共电话卡;学术、技术研究服务;宗教、慈善、科学机构和其他公益团体提供的货物和劳务;政府部门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免费向政府、公益团体提供的货物或劳务;住宅和不超过住宅面积5至10倍的附属土地的出租;金融保险服务,等等。
  对于免税项目,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以限得进项抵扣资格。
  (2)特别消费税
  对6类应税货物和2类应税场所征收。纳税人为生产、进口以下6类应税商品者,销售第三类货物者以及应税场所经营者。
  6类应税货物及其适用的税率为:
  第一类货物,包括:老虎机、弹球游戏机及类似的娱乐性设备;猎枪和来复枪,适用20%税率。
  第二类货物包括:鹿角、王浆;香水,适用7%税率。
  第三类货物,包括:首饰(不包括工业用钻石和未经加工的原矿石),珍珠、玳瑁壳、珊瑚、琥珀、象牙及其产品;贵重金属产品,对价值超过200万韩元的部分,适用20%税率。
  第四类货物,包括:高档照相机及其附件、高档手表、高档皮毛及其制品(不包括兔皮和未经加工的皮毛)、高档地毯和家具,对价值超过200万韩元(高档家具为500万韩元/件或800万韩元/套)的部分,适用20%税率。
  第五类货物,包括:汽车(不包括发动机排气量为800毫升及800毫升以下的汽车),适用税率因排气量而不同:排气量超过2000毫升的汽车和越野小汽车,税率为10%;排气量2000毫升以下的,为5%。
  第六类货物,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汽油,630韩元/升;柴油,365韩元/升;煤油,178韩元/人;丙烷气,40韩元/人;丁烷气,360韩元/升;天然气(包括液态),60韩元/升;重油,15韩元/升。从2006年1月1日起煤油和丁烷气分别按134和306韩元/升的标准征税。
  2类应税场所及适用税率为:
  第一类场所,实行定额征收:赛马场,500韩元/人;老虎机经营场所,10000韩元/人;高尔夫球场,12000韩元/人;赌场,3500韩元/人(外国人2000韩元/人,专对外国人开放的赌场税额为零);自行车赛场,200韩元/人。
  第二类场所,如娱乐性酒吧、客栈等,税率为10%。
  消费税税基,除了实行定额征收的以外,为提供的货物或者劳务的价值(生产应税货物的,为出厂价;进口应税货物的,为报关价;销售应税货物的,为销售价),而且实行价外征收,即增值税、教育税和消费税本身都不纳入消费税税基。
  (3)教育税
  在韩国从事金融保险业务者、特别消费税纳税人(除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和液化天然气外的)、交通税纳税人和大部分酒税纳税人,为教育税的纳税人。其税基和税率如表6:
  表6           韩国教育税税基、税率表

纳税人

税基

税率(1)

金融保险企业

毛收入(2)

0.5%

特别消费税纳税人

应纳特别消费税税额

30%(煤油、重油、丁烷或液化石油气等为15%)

交通税纳税人

应纳交通税税额

15%

酒税纳税人

应纳酒税税额

10%(酒税税率70-100%的,为30%

       注:①根据教育投资基金的资金状况,税率可在上下30%幅度内调整。
           ②对来自公益信托财产的收益,不征教育税。
  需要说明的是,在计征公司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时,缴纳的教育税不能在税前列支扣除。
  (4)其他中央税
  除上税种外,韩国中央税还包括遗产和赠与税、酒税、印花税、证券交易税、交通税、农村开发特别税、综合不动产税[2]
  (5)社会保障税
  根据国家养老计划,雇主和雇员都应当按照工资的4.5%税率缴纳养老保险,但是雇员的月纳税额不超过162000韩元。
  (6)省级税
  ①财产取得税。通过购买或者继承方式取得不动产、机动车、重型设备、树木、船舶、飞机、高尔夫会员资格、公寓成员、保健俱乐部会员者,按照取得时财产的申报价格缴纳财产取得税。税率一般为2%。但是对别墅、高尔夫球场、高档住宅、豪华轮船和高档娱乐场所等的取得,按正常税率的5倍征收,即税率可达10%。
  ②注册税。对财产权或者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利的取得、产生、转让、变更或者终止进行注册者征收。税基一般为财产注册时的价值,税率0.01%至5%不等,也有按件征收的,每件3000韩元至90000韩元不等。
  ③闲暇税。对赛马协会、国家体育促进会或地方汽车比赛团体、斗牛组织等娱乐性团体组织赛事取得的门票等收入征收,税率为10%。
  此外,征收许可证税、公用设施税、地区开发税和地方教育税等税种。
  (7)市、县级税
  居民税。对在市或者县内有住处的个人(包括有一处超过规定规模的办公室或者经营场所者)和有办公室的公司,从量定额征收居民税,其年税额为:
  个人:10000韩元以内,由各地方政府具体确定;公司:按公司规模而不同,如表7:
       表7             韩国公司居民税税额表

公司规模

税额(韩元)

资本超过100亿韩元,雇员超过100

500000

资本超过50亿韩元,雇员超过100

350000

资本超过50亿韩元,雇员不超过100人;或者资本超过30亿但不超过50亿韩元,雇员超过100

200000

资本超过30亿韩元,雇员不超过100人;或者资本超过10亿但不超过30亿韩元,雇员超过100

100000

其他公司

 50000

      此外,对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税或者农场税的个人或公司,按照其缴纳税额附征居民税,税率为10%。
  其他还包括财产税、机动车税、农场税、屠宰税、烟草消费税和汽车燃料税等税种。
  (二)主要税收优惠
  韩国通过《税收减免管理法》和《外国投资促进法》采取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以实现国家经济目标。1999年1月1日制定了《特别税收待遇管理法》,合并和替代了原两法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措施。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促进技术和人力资源开发[3]的税收优惠,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以及鼓励就业、企业重组、地区平衡发展、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优惠。
  需注意的是,为控制税收优惠滥用,韩国实行最低税制度,即对于公司,其公司所得税负不能低于未考虑税收优惠前税基的15%(中小企业税基在1000亿韩元以下的部分为13%),否则需要选择缴纳15%的最低税以代替公司所得税;对于个人的经营所得,其税负不能低于不考虑税收优惠前应纳税额的35%,否则按其优惠前应纳税额的35%计纳最低税以代替个人所得税。
                                           (编译者:龚辉文)
  [1]对于特殊利息所得如非商业贷款利息所得,预提税率有特殊规定。
  [2]综合不动产税此税虽属国税,但所征税额全部转给地方政府使用。
  [3] 在韩国,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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