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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 |
公司所得税 |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归属于设在葡萄牙的常设机构的非居民公司的所得。 |
居民公司的税率为33%(其中3%为地方税附加)。非居民公司适用预提税率。 |
43.7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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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葡萄牙境内的所得。 |
2002年度,按12%、14%、24%、34%、38%、40%的税率超额累进。 |
73.7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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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对商品和劳务销售额、出口产品征税。 |
标准税率为17%。中间税率为12%。低税率5%。 |
100.31 |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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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 |
雇员获得的薪金和雇主支付的薪金金额。 |
雇员的税款比率为其总收入的11%。董事会成员为10%,其上限为国民最低薪金的12倍。自雇个人可选择按法定最低标准25.4%缴税,或者按董事标准32%缴税。雇主的纳税基数为支付给雇员的薪金总额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薪金,分别按23.75%和21.25%缴纳。 |
118.9 |
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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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市政税 |
不动产的登记价值。 |
城市不动产,税率为0.7%-1.3%;农村不动产,税率为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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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总收入 |
469.07(亿欧元) |
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