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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
2006年12月11日
 

单位:亿比索

墨西哥

公司所得税

对墨西哥籍的公司: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利润。

2002年墨西哥公司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35%。无地方所得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利润也按35%的标准税率征税。

-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墨西哥境内的所得。

2001年,超额累进税率为3%、10%、17%、25%、32%、33%、34%、35%、37.5%和40%。

-

 

销售(增值)税

财产的出售和其他处理、独立服务、对财产的临时使用或享受、货物与劳务的进口等。

基本税率为15%。境内的商品和劳务税率为10%。农产品、列举的基本食品以及服务的出口税率为0%。

2184.4

19.3%

消费税

汽油、酒精饮料和烟草。

进口矿泉水、碳酸饮料税率为20%。通信和相关服务的税率为10%。

1426.8

12.6%

工薪税

雇员工资。

雇主:按雇员工资总额的17.56%缴纳;

雇员:按其工资的5.2%缴纳。

161.5

1.4%

自然资源税

自然资源税由政府规定。

 

-

 

经营财产税

对经营资产征收。

每年征收1.8%。

-

 

财产税

公司可选择前四年的应税财产为基础决定其应纳税财产额。

税率各地不同,由州和联邦特区征收。

-

 

不动产购置税

按购置不动产的价值征收。

2%。

-

 

利润分享税

按雇主与雇员分享的利润征收。

分享率为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10%(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

 

税收总收入

11313.5(亿比索)

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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