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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本
2006年12月11日
 

单位:10亿日元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非居民:来源于日本境内所得和在日本支付或汇往日本的境外所得。

按10%、20%、30%和37%超额累进。

14093

30.3%

法人税

国内法人:来源于日本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

外国法人:来源于日本境内的所得。

基本税率30%。22%(资本额在一亿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8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公益法人等);3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万日元的部分)。

10996

23,7%

继承与赠与税

对赠与财产和继承财产征收。

继承税、赠与税分别按10%、15%、20%、30%、40%和50%超额累进;合并计算的税率为20%。

1292

2.8%

增值税(日本称消费税)

对国内提供的货物、劳务和进口的货物和劳务征收。

5%(从2004年4月1日起,年应纳税销售额低于1000万日元的免税,超过4800万日元的按月缴纳)。

9692

20.9%

酒税和烟税

对香烟和酒征收。

采用从量税方式征收。

2555

5.5%

汽油税

对汽油征收

采用从量税方式征收

2129

4.6%

印花税

对个人或法人制作的凭证如合同、期票、汇票和收据等征收。

采用定额税率征收。税率取决于凭证的性质和所含的数额,如不动产转让合同金额10万日元以下,税率为200日元,合同金额超过50亿日元,税率为60万日元。

1148

2.5%

2004年度过税收入总额

46526.7

100

注:(1)根据日语文献《日本的税制》((005年版)相关资料整理。(2)表中数据为2004年度数值。(3)增值税(日本称消费税)是消费型增值税。(4)表中比率为国税各税占过税收入总额比。














































都道府县居民税

个人居民税

对都道府县区域内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所得征收

人头课税:年1000日元/人;

所得课税:综合课税所得700万日元以下,税率2%,综合课税所得超过700万日元,税率为3%

3253.4

23.8%

 

法人居民税

对都道府县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的法人,或有其职工宿舍的法人所得征收

法人均摊税:按法人资本金规模大小分5档分别征收2-80万日元的税;

法人所得均摊税:以未做税额扣除的法人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5%

事业税

个人事业税

对在都道府县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从事法定三类事业的个人事业所得征收

第一类事业:销售、不动产租赁等37个业种,税率为5%,第二类事业:畜产、水产等3个业种,税率为4%,第三类事业:医疗、律师等31个业种,税率为5%,其中,助产师业等,税率为3%

3790.1

27.7%

法人事业税

对在都道府县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所得征收

1.供电、供气、保险业以收费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3%;2.其他行业按所得金额大小采用5%-9.6%超额累进税率

地方消费税

纳税人和课税对象与国税增值税(消费税)完全一致,由国税部门代征

税率1%

2500.1

18.3%

汽车税

对汽车所有者征收

计税依据为汽车的排气量、重量等,采用年定额税率

1796.9

13.1%

2004年度都道府县税收入总额

13690.6

100%

个人居民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所得征收

人头课税:年3000日元/人;所得课税:综合课税所得200万日元以下,税率为3%,综合课税所得200-700万日元,税率为8%,综合课税所得超过700万日元,税率为10%

7308.2

39.2%

法人居民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有事务所或营业所的法人,或有其职工宿舍但无事业所的法人所得征收

法人均摊税:按法人资本金规模大小和从业人员数分9档分别征收5-300万日元的税;

法人所得均摊税:以未做税额扣除的法人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3%

固定资产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土地、房屋、折旧资产的所有者征收

税率为1.4%,

起征点:土地30万日元以上,

房屋20万日元以上,折旧资产150万日元以上

8672.5

46.5%

市町村烟税

对香烟的批发商征收

采用从量定额方式征收

857.1

4.6%

城市规划税

对市町村区域内土地、房屋的所有者征收

计税依据与固定资产税相同,税率上规定了0.3%的限制税率

1235.7

6.6%

2004年度中央与地方税收总额(不包括社会保障税)78852.3(10亿日元)

占GDP比重15.9%

注:(1)根据日语文献《日本的税制》(2005年版)、总务省地方税制网站相关资料整理。(2)表中数据为2004年度数值。(3)表中比率为都道府县各税占都道府县税收入总额比和市町村各税占市町村税收总额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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