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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2006年12月11日
 

单位:亿欧元

比利时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比利时的所得。

超过323750欧元的,2002年按28%、36%和41%超额累进,另对应纳税额征3%的附加税,不超过323750欧元的,2002年度的基本税率为39%。

992

7.6%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比利时的所得。

2003年按25%、30%、40%、45%、50%和52%超额累进。

3382.1

31.7%

增值税

分为四挡。有线电视、福利性住宅、煤炭适用12%税率,基本生活用品适用6%的税率,期刊报纸适用零税率。

标准税率21%,优惠税率12%,6%和0。

1188.1

15.6%

社会保障税

对雇主和雇员征收,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基。

雇员:13.07%;

雇主:34%。

3381.1

31.6%

特别社会保障税

对雇员征收,每月从净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99.3至60.94欧元/月。

-

遗产和赠与税

对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征收。

最低3%,最高80%,根据继承、赠与的遗产、财产数量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确定。

111.8

1%

印花税

对有专业经济人参与的与公共基金有关的交易行为征税。

-

税收总收入

11205.2(亿欧元)

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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