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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
2006年12月11日
 

单位:亿比索

菲律宾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菲律宾境内的所得。

从2000年起,税率为32%。

-

 

个人所得税

居民公民: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公民:来源于菲律宾境内所得

按5%、10%、15%、20%、25%、30%和32%超额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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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

按职工工资收入征收。

2002年度,每个纳税人应支付的年社会保障和健康缴款最多为7500菲律宾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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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福利税

按雇主向其管理和监督层的雇员提供的附加福利的货币价值征收。

32%。

-

 

增值税

提供劳务、进口产品、销售、易货贸易、调换、租赁货物或财产征收。

单一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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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总收入

5605.7(亿比索)

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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