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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要求 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006年10月23日    来源:本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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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在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干部大会上,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他要求,全国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更好地指导税收工作。
  谢旭人指出,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壮大国家财政实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保障。要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完善出口退税机制,着力调节出口产品结构;积极推进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等。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研究增值税转型、所得税改革和资源税调整等进一步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要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使其更好地发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资源能源节约等作用,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等征管,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营造和谐工作环境;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谢旭人强调,税收涉及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全国税务系统一定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切实做好各方面税收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等局领导和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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