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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主办的促进减贫的财税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日前在北京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论坛上指出,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为国家加大对“三农”领域、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贫投入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在陆续实施的一些税收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中,促进减贫加快发展的政策导向也得以充分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税收对促进减少贫困、加快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进一步发挥作用。 王力介绍了近年来税收在促进减贫中所发挥的作用。 一是在促进农村减贫方面,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免除了农民每年需要承担的近500亿元的农业税负担,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对农民单独征收农业税的历史,为最终全面消除城乡二元税制结构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除此之外,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对农民取得的农业生产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提高农民销售非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起征点等等。这些惠农税收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为减少农村贫困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是在促进区域减贫方面,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在继续对“老、少、边、穷”地区予以税收扶持的基础上,实施了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引导了社会资金向这些地区的流动,为促进这些地区缩小差距、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三是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方面,进一步强化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个人所得税收入在“十五”期间年均增长30%,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得以进一步增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自今年起,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0元提高至1600元,并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必须实行自行纳税申报,有效地减轻了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强化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此外,通过调整消费税,加大了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为缩小贫富差距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在促进就业减贫方面,我国长期对民政福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新办企业的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就业;自2003年起,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分别给予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据统计,从2003年到2005年底,实施各类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约203亿元。此外,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五是在保护环境减贫方面,陆续提高了煤炭、石油、金属矿产品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取消或降低了部分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提高了高排量汽车、摩托车消费税税率,将石脑油、实木地板等一些资源消耗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有效地体现了税收促进资源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对缓解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以及由此所带来的贫困问题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王力表示,在未来的时期内,税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发挥促进减贫的作用:第一,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减贫的作用。要完善农产品增值税制度、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出口退税制度。第二,在统筹区域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减贫的作用,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完善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更好地促进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第三,在公平收入分配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减贫的作用。继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研究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更好地减轻低收入者税收负担,调节过高收入。第四,在扩大社会就业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减贫的作用。从多环节、广范围地发挥税收促进就业减少贫困的作用。第五,在保护资源环境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减贫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保障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权益。第六,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更好地发挥税收减贫的作用。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建立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 王力还对UNDP近年来与国家税务总局就“财税改革能力建设减贫项目”开展的良好合作和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据了解,这个项目为期4年,总投入为1030万美元,旨在支持中国在财政支出与收入方面进行有利于减贫的改革,并通过政策研究和能力建设活动来促进这些改革政策更加有利于减贫,并在各地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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