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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税务部门将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纳税。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记者: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有何意义? 谢旭人:依法诚信纳税既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也是纳税人最好的信用证明。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确定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涵盖了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体现了税务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实际行动,也反映了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依法诚信纳税,促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迫切愿望。 记者:如何推进依法诚信纳税? 谢旭人:依法诚信纳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规范、约束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我们将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希望广大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税,诚信服务,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创造良好环境。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激励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搞好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规范12366热线服务,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 记者:税收宣传为何要以税法宣传教育为重点? 谢旭人: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坚持不懈地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有利于纳税人进一步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利于纳税人及时便捷地获知税法,为学法、用法和守法创造条件,有利于纳税人监督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从我们利用问卷调查、局长意见箱等形式征求到的意见看,纳税人也非常希望税务部门及时、广泛、深入地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文/本报记者 孙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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