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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0年4月,是第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及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下,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印发各地。望各级税务机关认真总结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经验,对照检查税收宣传工作中的差距,进一步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机构、人员、经费,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今年4月,是全国税务系统的第九个税收宣传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00]42号)精神,各级税务机关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1999年12月份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200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搞好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2月份,总局在广西北海召开了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座谈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00]42号),提出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与未来”;确定了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组织的三项主要活动,即协助各地党委、政府办好领导干部财税研讨班、组织各地电视台播出税收专题纪录片《向纳税人报告》、开展以个人所得税知识为主的税收知识竞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围绕“税收与未来”主题,抓住中央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和江泽民总书记为《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作批语的契机,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税收宣传力度,强化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逐步实现税收宣传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由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的转变。 各级税务机关接到总局通知后,及时转发文件,提出贯彻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项目,拟定方案,安排经费,落实人员。在各级税务机关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下,各地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税收宣传规模和声势,形成了学习税收知识、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热潮,形成了加强税收管理、树立税务形象的良好氛围。 宣传月期间,总局办公厅组成了2个检查组,加强了对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了税收宣传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各地上报总局宣传信息730多条,总局利用《税务简报》编发“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17期,摘发各地信息动态近200条。 二、主要特点 第一,主题明确,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前瞻性。 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与未来。在世纪交替、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中国的未来发展,与中国的繁荣与富强,与中国人民的前途,与亚洲和世界的发展与进步息息相关。税收对促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有着重要作用;2000年社会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攻坚均要依靠税收的支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都要求必须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保证国家预算资金落实到位。因此,以“税收与未来”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把税收置于国家繁荣富强、置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置于新世纪的大背景下,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认真学习税收知识,重视和支持税收工作;有利于社会各界关注和理解税收工作,形成一个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有利于税务部门进一步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努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有利于调整和改革税制,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各大媒体和各地积极评价了这一主题,人民日报等媒体以“税收与未来”为题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是与时代脉博紧紧相联,具有较强前瞻性的一个主题。 围绕“税收与未来”主题,宣传月期间,总局、青岛市国税局与中央党校联合举办了“税收与经济发展”研讨会,吴阶平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对税收工作的地位、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程法光、崔俊慧副局长和有关专家、学者做了重要发言。各级税务机关也举办了以“税收与未来”为主题的多种研讨会。北京市国税局有针对性地策划了“税收与未来”、“税收与WTO”、“税收与电子商务”、“税收与中关村”等一系列座谈会、研讨会。广东省国税局开展了“迈向新世纪的广东国税”系列活动。吉林省国税局开展了“各行各业话税收”活动,全省共举办税收座谈会、研讨会125次。贵州省国税局召开了“西部大开发中的贵州与税收”研讨会,“西部大开发中的税收理论与实践”座谈会。四川省地税局举办了“金税论坛——税收与西部大开发”专题研讨会。税收与未来成为税收宣传月的热门话题。 第二,突出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力度。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税收宣传的权威性。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人庆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完善税制,加强征管,强化调控”的署名文章,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宏观调控、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税务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程法光副局长在接受新闻单位采访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 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四川省常委会研究确定,由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杨崇汇代表省委、省政府在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四川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对做好税收工作、开展好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区国税局、地税局有关税收宣传工作的报告上批示,要求各级党校把学习税收知识列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认真组织实施,并长期坚持下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习近平为税收宣传月活动写了“学习税收知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的一封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税收知识,带头依法治税。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湖北省委书记贾志杰,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春亭,西藏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列确,重庆市副市长许忠民,辽宁省副省长赵新良,吉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国发,宁夏区副主席于革胜,青海省副省长苏森、徐良,贵州省副省长顾庆金,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副书记李容根等各地党政领导,或发表税收宣传讲话、或参加税收宣传活动、或对税收宣传工作作出批示,体现了各级党政领导对税收工作的重视,促进了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突出领导机关税收宣传的导向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4月份的重点工作来抓,抓经费到位、抓项目落实、抓部门协调、抓宣传导向,保证税 收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贵阳市政府专门拨付税收宣传专项资金,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赵宗哲为组长,国税局、地税局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税收宣传月领导小组;天津市委宣传部将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列入4月份重点宣传的三项大型活动之一,向全市新闻机构进行了部署;重庆市委宣传部与国税局联合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心学习组中开展“税收与发展“——领导干部学习江泽民讲话、批语和税收知识的有奖征文”活动。 各级税务机关狠抓税收宣传月项目的实施。山西、云南省国税局组成工作组分赴重点地市,重点抽查、检查基层单位税收宣传机构、人员、经费、项目的落实情况。河南、浙江、江西等省国税局把税收宣传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湖南省国税局从省局到1 4个市州局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税收宣传月领导机构,全系统共划拨经费40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广西地税局宣传月期间投入宣传经费37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0多万元。 三是突出领导干部税收知识的学习。宣传月期间,为了协助各地搞好对领导干部的税收知识宣传,总局办公厅组成了有国内知名财税专家、教授和有关司局长参加的讲课团,由总局统一协调,分赴各地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地位作用、宏观调控、税收与WTO等专题。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领导干部财税研讨班的授课工作,并向领导干部赠送《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广西全区14个地市和84个县市区共举办各类领导干部税收知识学习班207场次,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达2.35万人;江苏省国税局系统组织领导干部税收知识主题讲座500多场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领导干部财税知识研讨班,共向各级领导干部赠送《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30多万本,有4个省市已列入日程,将在稍后举办研讨班。 第三,上下联动,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形成税务系统的宣传合力。 《向纳税人报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总局不失时机地统一制作了《向纳税人报告》电视播出带,要求各地在当地地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对江西、西藏等地区,采取了赠送播出方式。各地积极协调,多方联系,保证了节目的播出。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协商省及14个市电视台,联合播出了该片。福建省9个地市电视台都在黄金时间播放《向纳税人报告》,有300多万人收看了该片,引起了强烈反响。山西省地税局组织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收看《向纳税人报告》纪录片时,要求各地写出观后感,并召集纳税人代表进行座谈。据统计,宣传月期间,全国有130多家地市级电视台集中播出了该片。从而,短期内形成了较大的宣传规模和声势,对社会各界进行了一次生动、形象的税法教育。 为了搞好总局与《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的税法知识竞赛试题,总局办公厅协调有关业务司局,精心设计了税法知识竞赛百题,于2000年4月5日在《法制日报》整版刊出。各级税务机关积极组织税务干部、纳税人参与。山西省国税局组织征订4月5日《法制日报》15000多份,参与答题的国有企业达9000多家,参与答题的家庭近6000家。山西省地税局免费为广大群众纳税人订购了8万份试题。大连市地税局组织广大公民和纳税人积极参加,寄出答题卡15000份。据统计,竞赛组委会共收到答卷12万多份。其中,99分以上答卷4298份,占有效试卷的3.9%;满分(100分)答卷2050份,占有效试卷的1.7%。从参加税法知识竞赛的人员结构看,工商企业占32%,人大、政府机关占24%,税务机关占20%,文教、卫生部门占12%,城市居民占5%,解放军武警官兵占3%,农民占2%,其它占2%。6月9日,举行了摇奖仪式,共有65人获得了税法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该项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法制日报》社的领导说,这次参加税法知识竞赛的人员是该报近年来举办类似活动人数最多的,出乎他们的意料,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加强了协作配合。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评比“五统一”,联合开展七大项活动。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多次召开协调会,作到统一标语口号,统一布置宣传现场,统一设台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共同推出了多个活动项目。形成了税收合力,营造了宣传声势。 第四,依托媒体,高奏税收宣传主旋律。 多年来,运用新闻媒体宣传一直是税收宣传的重要手段。今年宣传月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围绕税收与未来主题,以主要媒体、名牌栏目为重点,加强运用重点媒体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传播快,受众广、影响大、效果好的优势,通过在媒体刊播新闻稿、采访专稿,开设专栏、专版,播出新闻片、专题片,发表工作通讯、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工作、税法知识、税务形象的宣传。 一是以主要媒介为载体,刊播大量税收宣传稿件。总局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现在播报共播出税收新闻15条,平均两天1条,与青岛市地税局共同组织制作了一期反映税务公开的《焦点访谈》,将于7月上旬播出;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发了《泰安国税局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税收全过程》专稿,新华社内参发稿4篇,通稿17条;组织了《人民日报》经济专版、理论专版;《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共刊登8个专版,刊发税收稿件40多篇,其中许多文章被因特网转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播发税收新闻9条。各地也依托主要媒体和名牌栏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江苏省地税局在《新华日报》上组织了10个税收专版;吉林省国税局在省以上主要媒体刊播税收宣传稿件468条;广东省国税局以税收与外贸出口、投资、消费和加入WTO、费改税为题,在广东卫视开设了系列专题访谈;甘肃省地税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地方税收宣传万里行”活动。 二是制作、播出了各具特色的税收电视专题片。总局办公厅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联合监制了1 7集税法宣传系列短剧《谈税说法》,采用艺术形式,形象地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以及刑法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地税局的《税务稽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让我们预约未来》,地税局的《纳税人权力与义务》、《于洪女子稽查队》,陕西省西安市国税局的《百年税票》,大连市国税局的《欧洲人看税收》,宁波市地税局的《围剿偷税“硕鼠”》,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的《走进西部看税收》等专题片。或以独特的视角、深厚的文化内涵,展现税收的发展进程;或再现偷税与反偷税斗争的艰辛过程;或反映当前税收工作的重点热点。这些专题片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后,都有较大的反响,大连电视台一套节目黄金时间播出的《欧洲人看税收》,收视率居法制类节目榜首。 三是通过媒体曝光涉税案件,“以案说法”。沈阳市国税局对全国首例逃避追缴欠税案进行公开庭审。深圳市地税局向社会曝光了查处国布列斯直升机中国(国际)有限公司偷税被查补税罚款1028万元大案。河南省国税局在各大新闻媒体曝光了义马煤业(集团)公司等10起偷税案件、新乡金利来市场集体拒缴税款事件。青岛市地税局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了“意大利邮船偷税案”,对拒绝缴纳税款的8条船舶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扣缴税款45.9万元。山东省国税局对全省20多起重大涉税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广西国税局系统共曝光涉税案件311件。四川省地税局系统曝光涉税违法乱纪法案件60多起。吉林省地税局系统曝光偷税案件17起。这些涉税案件的曝光宣传,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起到了教育群众、震慑罪犯的目的。 四是制作、播出税收电视公益广告。与往年相比,利用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成为今年的重要形式之一。围绕“税收与未来”主题,各地普遍制作、播出了税收电视公益广告,有的连续播出达数月。总局与中央电视台、青岛市国税局联合制作并播出了4条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节目中连续播出1个月。广西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共拍摄和播出了电视公益广告150多幅。西藏国税局与区电视台联合制作了3条公益广告,在西藏电视台卫星频道播出。 第五。推陈出新,拓展税收新闻宣传主阵地。 各级税务机关在保留了以往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方式,如设立宣传栏;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税收宣传进政府、工厂、学校、军营;评选表彰模范纳税户;利用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脑查询系统进行税法宣传;开办少年税校、开展税法小小宣传员活动:“文艺、体育搭台,税收唱戏"等形式的同时,因地制宜,推陈出新,探索出了更加贴近生活,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形式,促进税收宣传形式与内容、税收宣传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一是运用高科技手段,丰富税收宣传载体。北京市地税局推出“名星网上谈税”,在搜狐网上举办长达3小时的名人与网民直接谈税节目。福建省国税局在福建金税信息网上开设了全国第一个以电视片为题材的税收宣传专题网页,设立了网上影视、税法擂台、税收讲坛等三个栏目,图文并茂、声像兼俱,融税收宣传教育与娱乐欣赏为一体。福建省地税局与福州台江区地税局联合推出了“税收与未来”为主题的“网上税收大家谈”和网上“税收知识有奖问答”活动。陕西省、西安市地税局联合举办了“地税杯”个人所得税网上知识大奖赛。江苏的南京、徐州、常州、张家港等20多家国税局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站、公布网址、制作税收宣传网页。辽宁省及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地税局通过设置宣传网站宣传税法,接受群众举报涉税案件。安徽省地税局在政府网站省地税局网点增设了“税收宣传月网页”。广东、河南省国税局、广西区地税局等通过网上开展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效果。 二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宣传窗口。福建省国税局以“情暖纳税人,满意在国税”为标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宣传。主要有:实行一条龙办税服务;公开办税程序,增强办税透明度;公开对外服务承诺;建立税法公告制度;提供便民优质服务。广东国税局把办税服务厅做为税法宣传的主要阵地,除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外,针对各类纳税人的特点,采取政策宣讲会、办税辅导班、培训班、各类税法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规范办税服务厅的宣传管理。 三是进一步深化发票知识宣传。各地在去年开展发票知识宣传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把发票宣传与发票使用结合起来,深化发票宣传内容。四川省国税局开展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在购物时索取发票”活动;山西省国税局开展“消费索取发票,举报偷税、漏税有奖和打击涉税违法”活动;山东省及青岛市、济南市、西藏拉萨市国税局,江苏的南京、常州、扬州、常熟、厦门市地税局开展发票摇奖活动;甘肃省地税局把税收宣传与发票大检查结合起来;湖南省国税局系统采取了定期抽奖、公开兑付、跟踪检查、错假发票举报奖励等。河南省国税局专门制作、播出了加强发票管理的公益广告,设置了统一的发票违章举报电话。深圳国税局蛇口分局开展防范假发票宣传系列活动。 四是设置大量永久税收宣传广告牌。总局以“依法治税,共创美好未来”为题,在北京繁华地区制作了大型税收公益广告牌。各级税务机关利用道路广告牌、公交车广告、标语横幅等,制作税收宣传广告,营造税收宣传氛围。吉林省国税局系统设立了370个永久税收宣传标语牌和灯箱宣传广告。河北省保定市地税局在高速公路旁设置了双面巨型广告牌。黑龙江省国税局系统选择繁华路段、商业网点、休闲场所制作大型宣传公益广告、灯箱、彩绘,形象、直观,有相当感染力。青岛市国税局在著名商业街,以“双十佳”企业称号、法人头像、企业名称为主题,建立首条以税收为内容的亮化线。广东省电白县国税局建立了“百公里税法宣传走廊”,刷新永久性税收宣传牌;兴宁市制作1000多块纳税提示牌。甘肃省国税局系统在地县所在地设立20平米以上的税收宣传牌97块。 此外,陕西省国税局摄制的20集电视连续剧《歌起歌落》,陕西省地税局的“打击偷抗税案例”展版、挂图,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的税收宣传漫画作品,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的税收宣传小喇叭漫画册,云南省国税局民族节日税收宣传活动,山东省地税局的“1 1 1服务工程"宣传活动,江苏省常州市国税局承办的“2000年爱立信中国乒乓球擂台赛常州站”,全国甲A联赛场地的税收宣传标语口号等,都成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成效与问题 总体看,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政领导重视和学习税收知识形成了风气,依法治税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形成了声势。各地集中制作、刊播大量税收电视专题片、税收电视公益广告,以及报刊、电视、广播上大量的专版、专栏、专题节目、新闻报道等,形成了强大的税收宣传攻势,使全社会普遍进行了一次税收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进行了一次税收工作、税务形象的宣传。三是公民纳税意识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税收法制意识和观念的提高,离不开税收宣传月大张旗鼓的宣传。据宁波市地税局税收宣传问卷调查显示,79.63%的调查对象认为,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对增强公民纳税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据深圳市地税局的问卷调查显示,我国公民对税收的认知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95%的人认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纳税意识的增强促进了税收的大幅度增长。公民对税法的知晓程度也有了相当的提高,有75.98%的人对“工资薪金收入”、77.63%的人对“福利彩票收入”、64.35%的人对“个体工商户收入”、58.20%的人对“个人房屋出租收入”、55.96%的人对“存款利息收入"、54.22%的人对“奖金收入"等知晓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广大宣传干部顾大局、讲政治,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依靠领导的有力支持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密切配合,抓形式创新、抓内容深化、抓项目落实、抓宣传实效,促进了税收宣传形式与内容的结合,税收宣传与税收中心工作的结合,税收宣传与税收征管的结合,税收宣传与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结合,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但是,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仍有许多不足:一是总局安排的个别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期落实。二是各地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进展不平衡。有个别省份活动开展不力,存在厌烦情绪、应付现象。三是宣传项目创新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如何更有效地利用社会力量搞好税收宣传,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四是个别省份税务宣传信息交流少,总结上报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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