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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今年4月,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主题,以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为重点,因地制宜,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协同配合,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合力 总局对税收宣传月活动十分重视。2004年底,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就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初,总局办公厅在重庆市召开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座谈会,会后,及时制发文件,确定了宣传月活动主题、重点内容和活动项目。谢旭人局长、钱冠林副局长多次听取税收宣传月活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对宣传月活动提出要求。3月31日,总局组织“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总局领导谢旭人、钱冠林、贺邦靖、宋兰到会。谢旭人局长在会上讲话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加强税法宣传。谢旭人局长还专门撰写署名文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人民日报》刊发,宣传税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月期间,总局办公厅派人先后赴辽宁、江苏、福建等地参加和督查税收宣传月活动,并通过《税务简报》编发 “2005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10期,及时交流宣传月活动信息。 各地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的宣传月活动文件要求,加强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一是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四川、江西、安徽、福建、云南、广西、湖南、宁夏、大连、厦门等省区市党政领导先后以撰写专题文章、发表电视讲话、题词致信、参加现场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二是普遍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特别是大多数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制定方案、确定项目、部署工作,联合开展活动,形成宣传合力。江苏、山东、吉林、辽宁、青岛、深圳等省市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密切;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连续10年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三是加强与宣传、财政、司法、教育、新闻等部门联系沟通,形成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税收宣传的良好格局。陕西省国税局、地税局与省财政厅,青海省国税局、地税局与省公安厅,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与市教育局等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二、围绕主题,上下联动,税收宣传月活动声势大 宣传月期间,各级税务机关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邀请不同类型企业家、社会名人、专家学者和税务机关代表召开“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共同畅谈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和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与会纳税人代表向全国纳税人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倡议。各地税务机关也通过座谈会形式,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加税收宣传活动。广西区国税局、地税局及其30多个市、县局统一召开“依法诚信纳税暨开门纳谏”座谈会,江西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依法诚信纳税座谈会,黑龙江省地税局召开“依法诚信纳税,振兴老工业基地”座谈会,辽宁省国税局召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座谈会。各单位分别邀请地方党政领导、纳税人代表就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环境以及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 结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国税务系统组织了对诚信纳税人的表彰宣传,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总局组织中央主要媒体集中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的系列宣传报道。吉林省国税局、地税局举办“助跑吉林经济,诚信纳税光荣”文艺汇演,通报表彰全省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辽宁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纳税百强排行榜。宁夏、山西、新疆、湖北、河南、河北、大连等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也通过召开表彰会、举行授牌仪式等形式,表彰纳税大户和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作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两则税收电视公益广告。两则电视公益广告分别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主题,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节目的黄金和较好时段播出100多次,并免费赠送各地税务机关。总局网站开设了“税收与和谐社会”论坛,共收到各类文章400多篇,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反响。总局网站、中国税务报还专门开辟税收宣传专栏,宣传税收地位和作用,宣传税务系统先进典型,展现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各地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普遍采取登门服务、邀请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工作、局长接待日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税收工作的宣传。湖南省地税局开展“万名税干进企业、服务经济促发展”活动,7000多名税务干部与企业结对宣传辅导,提出了服务经济发展点子1600多个、对策100多条。黑龙江省国税局为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登门服务”活动,走访重点税源企业38户,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疑难问题170多个。青岛市国税局邀请纳税人参加“互换角色办税厅”活动,努力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广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就税收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依法治税等专题,为120多位县(市)长“上税课”,听讲的县(市)长们纷纷表示,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联系,通过滚动播出总局统一制作下发的税收电视公益广告、开展税收系列报道、开设税收新闻栏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青海省国税局组织电台“新闻圆桌”栏目,以现场谈话的形式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天津市国税局开展“直播间里讲税法”活动;湖南省国税局、地税局通过新闻热线现场解答听众税收疑难问题;河北省国税局举办“税企携手,共筑诚信”电视谈话节目;山西省国税局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税收宣传好新闻竞赛评选活动;福建省国税局组织“税收构建和谐社会-记者入闽行” 专题报道活动。 三、重点突出,贴近群众,税收宣传月活动效果好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并有侧重地开展了与个人纳税有关的税法宣传。总局由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共同编写了《个人纳税知识问答》,对涉及个人纳税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整理汇编,统一印制,免费下发各地,并同时在总局网站举办“个人纳税知识竞赛”。各地税务机关也将普及税法知识和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相结合,强化个人纳税有关的税法知识宣传。广东省地税局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向217万工资薪金纳税人全面开具发放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利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宣传税法。深圳市地税局与深圳市发展银行合作,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有关政策和计算方法,同银行对账单一并寄送给10万信用卡用户。重庆市地税局编制《漫画税法》,方便群众学习税法知识。北京市国税局召开促进全民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向1100余名离职创业人员代表讲解税收优惠政策。广东、河南等省国税局,黑龙江、山东等省地税局开展“关爱弱势群体-税收相伴”等系列税法宣传活动,重点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开展税法宣传辅导。 宣传月期间,全国税务系统围绕普及税法知识,开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总局发布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统一标识和宣传语,制作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视公益广告,统一印制下发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画、《纳税服务,就在你身边》小册子。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要求,通过张贴宣传画、播出电视公益广告、赠送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和作用,并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税法咨询辅导。《中国税务报》与深圳市国税局联合开展了有奖问卷调查,重点了解纳税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意见和建议。广东省国税局整理了纳税人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出的问题,汇编成《纳税热点100问》小册子广泛发放。山东省地税局召开“纳税服务年活动暨12366纳税服务系统启动”新闻发布会。青岛市国税局在市内11条公交线路、31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播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专题片,打造税收宣传的流动风景线。 曝光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是今年加强税法宣传的重要内容。4月19日,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曝光了“7.26黑龙江、天津、河北等地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10起涉税违法案件,并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对其中的“9.03”骗税案进行了深度报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分别以大篇幅报道税务、公安部门对涉税案件的查处情况。湖北、四川、甘肃、云南、新疆、青岛、宁波、南京等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积极选取部分典型涉税违法案件集中曝光,以案说法,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 各地税务机关还根据总局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税法”活动。他们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召开税法宣讲会、组织税法专题讲座、举办办税辅导培训等宣传税法知识,现场解答涉税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山东省国税局开展“纳税服务齐鲁行,万名党员送税法活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走访各类企业7838户,召开各类座谈会326次,接受政策咨询5945人次,征求广大纳税人意见和建议2670条,现场办公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1125个。河南省国税局在纳税人俱乐部举办税收政策辅导班,为纳税人学习税法知识提供便利。内蒙古区国税局开展“送税法,听呼声”主题活动,向纳税人赠送《纳税知识新编》手册以及“服务监督卡”。青岛市地税局与团市委联合举办“纳税服务和税收知识”对话活动,征纳双方就纳税服务展开深入交流。为提高宣传实效,各地针对纳税人特点组织了多种形式的专题税法宣传活动。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市台商协会,为该市200多家台资企业讲解两岸税制差异,受到台商的欢迎。甘肃省地税局在税法宣传中清理管理死角,着重加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的宣传辅导。山西省地税局组织对新税收政策的专题宣传,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四、创新形式,构建机制,税收宣传月活动前景广 一是创新宣传月活动模式。与往年相比,总局尝试围绕主题,集中制作宣传品,免费向基层发放的模式。总局统一制作了税收电视公益广告、税收宣传画、《个人纳税知识问答》、《纳税服务,就在你身边》等小册子,全部向基层免费提供。这种统一、规范的宣传形式,为集约配置全国税务系统的宣传资源、降低宣传成本、提高宣传效益走出一条新路,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上,注意统盘筹划, 统分结合,上下呼应,层层推进,形成宣传规模和声势,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共鸣。 二是进一步拓展宣传载体。3月下旬至4月初,安徽省地税局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18集税收题材电视连续剧《税务局长》,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后,在社会引起很好反响。搜狐网站的民意调查中,超过一半的投票者对该剧的期待值达到了满分。宣传月期间,总局专门审看了总局办公厅、河南省国税局和武汉市电视台联合制作的24集大型税法专题宣传片《国之血脉—税收》。广东省地税局与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发起组织了“青春奉献和谐广东—广东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行动。北京市地税局与顺鑫农业集团结成税收宣传战略伙伴,在企业设立“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江苏省与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了“高校青年税收宣传志愿者工程”,组织志愿者走进厂矿、企业、街道、社区、学校,开展市民税收意识调查和送税法活动。 三是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宣传月期间,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开展税收问卷调查,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及时了解群众普遍关心的税收问题,3794人参与了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纳税人最需要的税收宣传是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受欢迎的宣传渠道是互联网络。浙江省国税局统一开展“4.20”网上在线咨询日活动,各地市国税网站当日在线访问量比平时上升了40%.江西省地税局举办“诚信杯”税收宣传短信竞赛,活动吸引了10多个省市的1000多名群众参加。四川、甘肃、宁波等省市国税局、地税局通过手机广泛开展有奖短信征集、涉税提醒发送、税法知识问答等活动,覆盖受众超过千万人次。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海南省、辽宁省国税局,借助电信“彩铃业务”宣传税法,纳税人在拨打电话时,可以在美妙的等候音乐中听到税法宣传。山西省国税局借助201电话卡宣传税法。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地铁交通沿线开展“诚信纳税行上海”活动。厦门市地税局利用楼宇多媒体系统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全市200多幢高层写字楼中,2万多家企业足不出户可接受到税法知识宣传。 四是突出地方特色。在宣传月活动中,各地税务机关因地制宜,把税收宣传活动寓于当地的日常文化生活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法宣传。中国税务杂志社和贵州省国税局联合举办了“航天信息杯”FLASH动漫大赛,以生动活泼的动漫形式宣传税法。甘肃省国税局组织“送税法、送电影到农村”活动,向广大农民讲解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共放映税法宣传专场200余场。浙江省地税局举办的“家。税。情,我与地税家庭DV大赛”,以DV故事的形式,从普通家庭的视角,展示税收与经济、民生的关系。南京市国税局组织500多个市民家庭参加“家庭税收宣传竞赛”活动。沈阳市国税局在大型国有企业车间设主会场,开展“共铸诚信税收,铺就振兴之路”税收宣传活动。西藏区国税局在农牧区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创作税务歌曲,开展“我与父母一起学税法”活动。海南省国税局借助博鳌亚洲论坛宣传税法。四川省和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推出了税收宣传与红色旅游同行宣传项目,开展了“重走长征路”、“川陕苏区行”、“忆红岩、话税收”等系列税收宣传活动。 总之,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诚信纳税氛围,税法知识进一步普及,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进一步增强,税收工作得到社会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宣传月期间,仅总局就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刊播新闻稿件126 条(次)。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天》、《全球资讯榜》、《新闻30分》、《第一时间》、《经济信息联播》等名牌栏目制作播出新闻和专题报道22条(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今年宣传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税务机关及领导干部主动开展税收宣传观念不强,对税收宣传月工作重视不够,项目策划不到位,活动组织不周密,缺乏一定的规模和声势;一些地方宣传月活动“重形式、轻效果”的倾向依然存在,围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宣传的主动性不强;有的地方国税局、地税局协调配合不够,信息、总结上报不及时等。 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强化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税收宣传月活动经验,把税收宣传月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把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抓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税法宣传重点,大力开展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进一步强化税务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的协同配合,有效配置税收宣传资源,形成全国税收宣传“一盘棋”;要充分利用因特网等现代信息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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