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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条例,薪金扣除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税起征点,将由原来的1600元上调到2000元。 目前收入2000元的居民每月的纳税额是20元,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条例,将节省20元的个人所得税;收入5000元的居民每月的纳税额将从原来的385元下降到325元。由于我国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都在5000元,因此多数人享受的减少额将在60元以下。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2007年整个物价上涨得比较厉害,全年的CPI(物价指数)涨了4.8%,在这种物价上涨的形势下,老百姓的收入实际上是缩水了,通过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的调整,可以缓和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老百姓收入上的损失。” 据了解,新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实施后,全国将有70%的工薪阶层不用负担个人所得税,中等收入者税负也将有所减轻。目前,我国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980年起,已经经历了三次调整,从最初的800元逐步上调到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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