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更好地促进落实“五个统筹”;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加强宏观调控;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更好地推动体制创新;努力增收节支,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2004年主要预算指标如下:中央财政总收入13819亿元,比2003年增加907亿元,增长7%(对2003年执行数已按可比口径作了调整);中央财政总支出17017亿元,增加907亿元,增长5.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198亿元,与2003年持平,但预算赤字占GDP的比重由2003年的2.9%下降为2.5%,下降0.4个百分点。2004年,中央财政拟安排国债项目资金1100亿元,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其中950亿元纳入中央预算,15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同时拟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50亿元。2004年中央财政需归还到期国内外债务本金3674亿元,加上弥补当年赤字3198亿元和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的150亿元,国债发行总规模为7022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安排,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23570亿元,增加1879亿元,增长8.7%;全国财政支出26768亿元,增加2161亿元,增长8.8%。
2004年中央财政赤字规模维持上年水平,主要是考虑:目前国际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在建国债项目需要后续资金投入,一些社会发展领域欠账较多,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丰富和完善积极财政政策,有利于保护、巩固和发展当前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有利于增强各方面加快发展的信心,有利于稳定改革发展大局。另一方面,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适当调减国债项目资金规模,调整和优化国债使用结构,可以更好地引导和发挥社会投资的作用,腾出财力支持税制改革等体制创新。国债项目资金将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层政权和公检法司基础设施等建设;支持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淮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保证续建国债项目,特别是青藏铁路、南水北调、西电东送等重大项目建设。
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按略高于预期经济增长水平安排,主要是考虑:国民经济将持续较快增长,税收征管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财政增收有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支持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2004年将继续执行并出台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如关税总水平将继续下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落实支持就业和再就业、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减轻农民负担税收扶持等政策,都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同时,财政收入增长基数越来越高且已连续多年高于经济增长,加上进口可能难以保持2003年的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因此,2004年的收入安排是积极稳妥和实事求是的。
2004年中央财政支出安排的重点是:
(一)增加对“三农”的投入
建立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长效机制和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是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200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较大幅度地增加用于“三农”方面的投入,支出总额增加300亿元左右,比上年增长20%以上。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农业税税制。2004年将全面取消除烟叶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也将整体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并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可减轻农民负担118亿元。五年内取消农业税。考虑到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后,地方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财政因此而造成的减收,将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2004年,中央财政拟安排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96亿元,增加91亿元。同时,将进一步支持做好化解乡村债务,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2004年13个粮食主产省,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亿元安排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三是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民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农业灾害救助及扶贫等财政投入。
(二)增加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
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发展大局。2004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的同时,拟增加再就业补助资金36亿元,比上年增长76.6%。二是大力支持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2004年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779亿元。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继续做好再就业政策与三条保障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并在总结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试点的内容和做法,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三是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依法对部分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加大分离企业办社会工作力度,继续安排企业关闭破产补助170亿元。此外,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也将积极给予扶持和救助。
(三)增加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事业投入
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加快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教育攻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增加对贫困县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继续实施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扩大免费教科书的提供范围。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支持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编制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004年中央财政拟安排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支出955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并主要向农村倾斜。
(四)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2004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增加对地方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277亿元外,拟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5133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加644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2238亿元,比上年增加326亿元。同时,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分析基层财政困难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尽快分类分步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问题,研究逐步解决基层政府负债问题的有效措施。
(五)支持推进税制和其它方面的体制改革
一是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顺利实施。2004年中央财政将安排出口退税指标2108亿元,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增量将首先用于增加出口退税。地方财政也要足额安排出口退税指标。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办法,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对以前年度的累计出口欠退税款,先由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然后再研究根本性解决措施。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认真搞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进行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完善方案,为改革的全面推开创造条件。三是加快研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及其它税制改革政策和方案。四是支持金融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重点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增加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亏损补贴等。五是积极支持投资体制改革及电力、电信、民航和铁路、邮政、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
(六)保障各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为加强政权建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拟增加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翘尾支出118亿元;增加移交各级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优抚政策调整等支出30亿元;增加对地方公检法司专项补助15.8亿元。为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安排调整军队人员工资及离退休费翘尾支出等,拟增加国防支出218.3亿元,增长11.6%。
此外,还要积极落实和主动保障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其它支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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