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 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 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 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 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 障。我国税收的用途,体现了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财政预算安排特点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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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140亿发展职业教育
2006年11月29日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吕诺、胡锦武)“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140亿元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记者13日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这是中央财政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首次巨额投入。
  国家对中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预计为25亿元;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将安排40亿元,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8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目前正共同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和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计划,这两个计划由发改委安排资金;此外,中央还将对职业院校师资培训投入经费。
  中央财政“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百所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我国现有高等职业院校1100多所,总体上看,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双师型”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办学机制改革有待突破。
  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13日说,希望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并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予以资金引导,并积极吸纳社会、企业资金。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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