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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财政部:20亿元支持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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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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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性院校的建设,60万以上在校学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同时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形成500个以上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的重点建设专业群。 示范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这名负责人表示,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学生平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经费标准。 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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