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 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 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 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 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 障。我国税收的用途,体现了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财政预算安排特点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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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财政部 再拨7亿救灾款
2008年02月14日
  为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2月4日财政部再次向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四川7个遭受低温冰冻雨雪灾害严重地区拨付资金7亿元,重点用于灾民救助、抗灾抢险、防疫防病、物资供应、社会治安及恢复生产生活条件等各项救灾支出。
  财政部4日还会同民政部安排下达了7.1亿元补助资金,对上述7省(区)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相对较重地区的城乡低保对象,从2月份起,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元连续发放3个月的临时补贴。
  此外,为了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确保气象部门的气象服务和保障工作不中断,财政部4日还紧急批准中国气象局动用已在2008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机动经费1000万元,用于气象部门基层台站抗灾救灾和基础设施的恢复工作。其中:安排湖南、贵州两省各200万元,湖北、江西、安徽三省各150万元,江苏省5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各30万元,浙江、云南省各15万元,广东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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