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 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 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 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 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 障。我国税收的用途,体现了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财政预算安排特点和执行情况
· 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 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 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 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 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 2004年地方财政预算、决算收支
· 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决算收支
· 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更多...
名词解释
·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 民办公助
·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农村综合改革
·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 “三奖一补”政策
· 国债余额管理
· 预算支出绩效考评
·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国库现金管理
· 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
· 省直管县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 乡财县管
·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替代能源财税政策
·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粮食综合补贴制度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 现代农业建设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更多...
  所在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 > 税务报道 > 专题报道 >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 救灾篇 > 正文
新华网:中央财政再拨抗震救灾资金2.5亿元 累计下拨11.1亿元
2008年05月15日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14日先后两次紧急下拨抗震救灾资金共计2.5亿元。地震发生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向地震灾区拨付救灾资金11.1亿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央财政14日下午紧急下拨1.4亿元资金,支持地震重灾区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其中,财政部联合水利部紧急拨付特大防汛补助费1亿元,支持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等省(直辖市)做好地震后水库、闸坝、堤防等防洪工程险情排查以及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抢护工作。其中包括,四川6000万元、重庆1000万元、云南1000万元、陕西1000万元、甘肃1000万元。
  另外,中央财政还向四川紧急安排补助资金4000万元,用于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5月14日傍晚,中央财政再次紧急下拨抗震救灾资金1.1亿元,用于帮助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其中,向四川省下拨教育救灾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灾区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抗灾自救、师生应急临时安置、重置必需的教学用具学习用品;向四川省下拨1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广播电视系统修复受损设备;向四川省下拨卫生应急防疫补助经费10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救灾防疫工作;紧急下拨红十字会彩票公益金4000万元,用于粮食、消毒剂、棉衣被、帐篷等物品采购,对地震灾区进行紧急人道救助。
  5月12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后,中央财政已多次紧急下拨抗震救灾资金,帮助地震灾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支持灾区基础设施建设。
  12日晚上,中央财政向四川紧急下拨地震救灾资金7亿元,包括综合财力补助资金5亿元和地震灾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资金2亿元。13日,中央财政又向甘肃、陕西、云南、重庆等地紧急下拨地震灾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资金1.6亿元,帮助地震灾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36792号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管理员信箱:webmaster@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