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 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 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发 展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事业,改善人民生活, 加强国防和公共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提供强大的物质保 障。我国税收的用途,体现了我国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财政预算安排特点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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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今年获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逾4亿
2007年09月25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青海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向青海省新增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150万元,用于三江源地区和干旱山区的扶贫开发。据预计,今年投给青海省的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将达到4.46亿元。
  近年来,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力度,青海省在积极争取中央扶贫资金扶持的同时,也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实施了“一体两翼”(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和异地扶贫开发等重点工程。到去年底,青海省的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97.67万减少到104.96万,贫困发生率由58.7%下降到30.1%;2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226元增加到2180元,年均增长10%。
  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已投资2.8亿元,在40个县270个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在农牧区贫困群众中启动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目前,全省已有7.26万户、22.9万余人被纳入农村低保。(中国税务报:王慧斌 蒲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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