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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税务系统数据利用的方式逐步由信息查询发展到数据分析和应用,尤其是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信息以及有关宏观经济等第三方信息,进行税收经济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监控,促进税收征管。 税务总局应用税收宏观经济分析系统(国家“863”重点项目)开展数据分析。一是利用外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信息、国家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海关总署的海关报关单数据、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等。二是利用税务系统内部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税收快报数据、税收会计统计报表数据、全国重点税源报表数据、全国税收调查报表数据、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等。三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进行分析,包括纳税能力评估分析模型、同业增值税与计税销售额比值模型、税收收入预测模型、区域贸易关联分析模型等。税务总局根据税收经济分析发现的问题,指导省以下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对地区、行业、企业深入开展分析和评估。 省以下税务机关应用税务总局开发的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和自行开发的有关数据分析软件开展数据分析。一是对纳税人的有关信息进行“一户式”查询,包括登记和认定资料、申报征收资料、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稽查信息、违法违章信息、文书审批、单户综合分析和单户预警等。二是进行征管质量考核,对数据质量指标、申报指标、征收指标、稽查指标和发票管理指标等进行自动统计,实现对基层业务的量化考核和监控。三是开展综合分析,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使税务机关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情况。四是加强预警监控,根据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的税收异常和疑点,进行有明确指向性的数据排查。基层税务部门根据税收经济分析发现的问题,通过行业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查找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对涉嫌偷逃骗税企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从而实现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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