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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工程的应用情况--税收执法考核和监督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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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税务系统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把税收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初步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自动考核和监控。
  1.税收执法考核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抽取相关数据,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实时、自动地提取执法活动记录,通过预先设定的过错判定标准对执法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并追踪到具体岗位人员。一是预警监控。对税务执法人员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各级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随时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权限登录系统,查询本单位、本部门和具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自动考核。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系统会按照预先设定的过错判定标准自动比对生成上个月的考核结果,并追踪到具体岗位和每位执法人员。三是申辩调整。对由于税收政策变化等非人为因素的影响,使考核结果与实际执法情况存在误差的,允许执法人员在给定的申辩调整期内提出申辩。四是过错追究。申辩调整结束以后,通过执行追究指令,根据考核结果和事先设置的追究标准,自动生成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过错追究提示数据,据此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五是执法通报。对执法考核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在税务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六是综合评价。按照可比性原则设定评比组,然后按照事先设置的计算标准自动生成各单位的综合评比指数,并按评比组中各单位的指数大小排出名次,实现对各单位执法质量的综合衡量和评价。七是查询统计。对各环节的信息按照不同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并通过层层数据钻取,掌握执法行为的具体明细信息。各级管理部门也可以通过总体情况统计分析,为下一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税收执法监察
  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在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税收执法环节和多次发生违纪行为的部位,设置了38个监控点,按照税收执法监察工作程序,对税收执法权实施全方位的过程监督,从而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监察立项。除了根据监控点进行自动选项,还接收执法考核子系统转来的重大过错信息,作为执法监察的立项线索。二是组织实施。通过实地监察,核实问题。三是审核处理。对违法违纪人员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四是立卷归档。执法监察工作结束后,自动形成电子文档卷宗,方便各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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