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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胡兰芳同志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新利同志为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蒋焕民同志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陈如通同志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姚嘉民同志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吴光辉同志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高凤荣同志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巡视员。 姜跃生同志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敬星同志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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