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陆: 用户名 密码:  
     
  ENGLISH | 繁体版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 | 最新文件 | 政策解读 | 税收优惠 | 税收协定 | 税务公报 | 税法速递 | 地方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按更正后车辆底盘号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4]919号
成文日期:2004-07-23
字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报来《关于更正应急通信车辆底盘型号的请示》其所属北京移动通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工作疏忽,在上报我局《关于免缴移动应急通信车辆购置税的请示》(中移财〔2003〕379号)附件资料中,所列该公司的一辆考格尔应急通信车辆底盘号“YVLE4CBA61B297157”有误,正确底盘型号应为“YV2E4CBA61B297157”。

经研究,同意北京移动通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更正后的车辆底盘号“YV2E4CBA61B297157”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2004〕304号)附件中所列北京移动通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考格尔应急通信车底盘号为“YVLE4CBA61B297157”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打 印 关闭窗口
 
访问统计 | 管理制度 | 联系我们 | 网站概述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内部邮箱 | 旧版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36792号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管理员信箱:webmaster@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