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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124号
成文日期:200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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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2001年度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表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附件:2001年国产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2001年国产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地  区


数 


车    型


备    注


庆 铃 
QL6470DY 系列


雪佛兰 
T 10506


华泰吉田
 SQ 6470W

天津11   
河北66  

其中:海河水利委员会庆QL6470DY系列1辆

山西431 

其中:黄河水利委员会庆铃QL6470DY系列2辆

内蒙古32 1

 

辽宁514  
吉林11   
黑龙江21 1 
江苏532  
安徽642  
福建33   
江西9621 
山东1082 

其中:黄河水利委员会庆铃QL6470DY系列1辆、S雪佛兰T10506型1辆;海河水利委员会庆铃QL6470DY系列2辆、雪佛兰T10506型1辆。

河南21 1 
湖北11   
湖南541  
广东422  
广西633  
四川743  
重庆33   
贵州1091  
云南871  
陕西541  
甘肃32 1 
新疆8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   
合计1209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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