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将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的出口退税政策。 关联文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口退税率的通知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将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的出口退税政策。
关联文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