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 我是个人股东,原于2003年花600万购买土地使用权,后经其他股东同意,该土地使用权作价1000万元,投资于现在的合资公司(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请问我在将此土地作价投资于合资公司环节有何税收需交纳,如需交,如何计算具体金额。答:您好: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国家税务总局 200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