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用户名 密码  
   
  ENGLISH | 繁体版
税收法规库查询
各地纳税咨询平台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纳税咨询 > 最新咨询问题 > 正文
乡改镇后的农村城建税税率是多少?

2008年01月22日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问题内容:
  我公司地处农村,原城建税税率1%,我公司所处的乡改成镇后税务机关要求按5%征收城建税,是否正确?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1985]143号)明确:“关于市区、县城、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因此,贵公司所处乡改为镇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按5%计算缴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1/22

 
打印】 【关闭窗口
访问统计 | 网站评估 | 管理制度 | 联系我们 | 网站概述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内部邮箱 | 旧版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36792号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管理员信箱:webmaster@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