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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2008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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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我企业从事渔网出口销售,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没有生产设备生产,只是外购半成品渔网(出口产品的主体)再委托当地农户手工加工网浮和网脚(与农户有委托加工合同),从农户收回成品网后直接出口销售。当地税务机关认为我企业不是实质性的生产企业,属于商业企业,出口产口比照内销处理,实行增值税“不免税也不退税”。请问当地税务机关认为是否正确?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规定,我国对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普通商业企业不享受出口退(免)税优惠。贵公司经营情况不属于生产,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定是正确的。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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