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用户名 密码  
   
  ENGLISH | 繁体版
税收法规库查询
各地纳税咨询平台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纳税咨询 > 最新咨询问题 > 正文
支付境外设计咨询机构的设计咨询费用需代扣营业税及所得税吗?

2008年03月13日
 
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问题内容:
  委托境外设计咨询机构进行设计咨询,在支付相关设计咨询费时,需要代扣营业税及所得税吗?我认为是需要的,营业税按设计咨询费的5%征收,所得税按境内无机构而取得来自境内收入征收,即按设计咨询费的10%征收。但不同的基层税务机关对上述业务有不同的处理,一家仅征收了营业税但未征收所得税;一家认为系发生在境外的收入,不征收任何税,基层税务机关的处理对吗?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境外设计咨询机构向境内机构提供设计咨询而收取的设计咨询费,应认定以下具体事实后,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协定的规定判定在中国的纳税义务:
  (一)该设计咨询费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费;
  (二)在该设计咨询费属于劳务费的情况下,该劳务活动是发生在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二、就上述事实认定以及有关税收规定的适用等具体税务案件处理问题,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做出处理决定。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陈述、申辩;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3/13

 
打印】 【关闭窗口
访问统计 | 网站评估 | 管理制度 | 联系我们 | 网站概述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内部邮箱 | 旧版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36792号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管理员信箱:webmaster@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