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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是否可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8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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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销售成品油及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公司,既涉及17%增值税税率,又涉及13%的增值税税率。目前我们只对涉及17%增值税税率的商品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在我公司购买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公司要求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1、我公司是否可以向购买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客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税法允许开具,我公司的防伪开票子系统(目前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开具不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因此,贵企业销售天然气可以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款系统可以开具不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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