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局税务稽查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为市局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计划、部署、实施、协调等工作,牵头组织专项检查及重大案件的查处。 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省、市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大连市地税稽查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税务稽查的制度、规程和办法; 2、负责税务检查计划的管理,审核、确定稽查局和征管局的检查范围和对象,明确各自的检查工作要求; 3、负责对涉税案件的管理,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偷、抗税案件,对重大或疑难案件组织合议; 4、负责税收情报的收集和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税务调查、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务稽查工作; 5、负责涉税举报案件的管理,受理、批办、转办、督办和组织查处各类涉税举报案件,审核、呈报案件查办结果; 6、负责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与协调,对市内四区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 7、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调研工作;负责对全市稽查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8、负责有关税务稽查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和通报,通过稽查情况分析,透视征管质量,揭示征管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9、负责稽查案例的编辑,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地税系统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市内四个直属稽查局
市直属各稽查局主要负责重点稽查和专案稽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1、 打击偷、逃、抗税行为; 2、涉税举报的受理、批办、转办、督办和组织、查处各类涉税举报,审核、上报案件查办结果; 3、负责税收情报的收集和管理,在市局确定的检查范围内组织开展税务调查、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务稽查工作,筛选确定年度纳税检查对象,对选定的检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计式的重点检查,负责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上报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办理税务违法案件的公告工作; 4、负责有关税务稽查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和通报,通过稽查情况分析,透视征管质量,揭示征管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5、对本局稽查实施的工作程序、手续进行审查,对税务违法实事、证据进行审查,对检查处理意见审核,做出处理决定; 6、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听证请求并组织举行听证,负责税务行政复议的答辩工作和税务执法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7、负责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对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 其中直属各稽查局对应的检查区域是: 第一稽查局对应西岗局、度假区、旅顺局、普兰店局。 第二稽查局对应沙河口局、高新园区、开发区、庄河局。 第三稽查局对应甘井子局、金州局、长海局。 第四稽查局对应中山局、保税区、瓦房店局。
三、外县市区地税局稽查局(为内设机构)
主要负责辖区内重点稽查和专案稽查的实施和执行工作,稽查选案和审理由县市区局法制综合科负责。具体职责是: 1、 打击偷、逃、抗税行为,查处大案要案,对辖区内纳税人进行审计式的重点稽查,对辖区内的涉税举报案件实行专案检查; 2、 负责协查税务违法案件工作; 3、 负责对欠缴税款纳税人的资金、存款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4、负责对欠缴税款的纳税采取阻止出境措施的协调和实施工作; 5、 负责与法院、金融部门协调追征欠税工作。
四、市内各区地税局内设稽查机构
市内各区局的检查科,负责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纳税户注销清算、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以及部分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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