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局概况: 根据国务院在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及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
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本市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税务事业费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局机关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号 联系电话:88371793 邮政编码:100044 网址:http://www.tax861.gov.cn 乘车路线:环线地铁车公庄站专乘26路、118路、701路、15路、19路至二里沟东口站。
2. 市局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本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本市下列各税(费)种的征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筵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组织、指导税法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对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税务事业费工作;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处室职能: 16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和宣传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等工作,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管理等工作。
法制处(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北京市地方税务系统各项法律事宜和法规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国际税务管理合作及其它涉外税务协调相关工作。
征收管理处 负责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负责税务登记、帐薄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计划会计处 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的管理工作。
税务检查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税务检查及相关工作。
营业税管理处 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税政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税政综合工作。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税政和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税管理处 负责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评估处 负责研究拟订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负责税收征收情况的评估,组织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大涉税事项的评估,组织协调税务函告、约谈工作,组织开展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档案处 负责本系统三年以上业务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及查阅下作;负责本系统业务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
计划财务处 分管系统预算资金、财务、装备、基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及市局机关日常财务核算。
研究室 负责起草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报送的综合业务报告、综合调研报告,起草年度市地税系统工作报告,起草市局主要领导部分重要讲话及文稿,组织、协调、管理市地税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市地税系统中长期税收工作计划,参与市局领导的重要调研活动,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
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考评工作;负责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残保金管理处 负责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工作的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组织和协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的相关工作。
其它行政机构:
老干部处 分管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派驻机构:
监察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正建设,负责对内部审计及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理工作。2007年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
4. 直属单位职能:

5.直属事业单位职能: 6个直属分局
开发局分局、西站分局、燕山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地反思给回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实施征管范围内各税种、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具体实施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稽查一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本市内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对本市涉税大案要案及市地税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稽查二局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地方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实施税务检查工作;负责对本市涉税大案要案及市地税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涉外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本市宣传、贯彻、实施农业税税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市农业税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征管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的地方税政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征管范围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具体实施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个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 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地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备份工作,负责有关税务信心收集、分类、加工、整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 负责本市地税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组织相关的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票证管理中心 负责北京市普通发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发票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发票的控制和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征管业务工作所需的各种票证的印制、保管和供应工作。
纳税服务中心 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电话咨询工作;负责接转涉税案件的举报及纳税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投诉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与物业管理工作。
干部培训中心 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老干部活动中心 承担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的学习、康乐活动。
1个群众团体: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关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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