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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税周苏明局长谈税收与民生
2007年12月28日

 
        如何站在更高的层面,把税收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与谋划,进一步推动税收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努力让“税收利好”变成“百姓叫好”?江苏省国税局局长周苏明从自主创新、改善民生、生态文明“三个注重”谈了看法。

        周苏明说,最新揭晓的2006年度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中,企业获奖数首次超过高校,跃居第一;去年全省企业研发投入高达277亿元,占全社会的80%,居全国第一;去年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省的37.1%,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占全省企业的75.5%。江苏企业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国税部门应继续有所作为,大力培育和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

        周苏明说,要充分发挥税收的奖限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调控体系。特别是要从税收激励力度、方式、对象等方面,加大税收对技术创新、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促使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降低企业开发研究的风险,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改变我国对技术研发低投入的现象。抓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契机,加大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的扶持力度。

        周苏明强调,必须着眼改善民生,增强税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性。苏南、苏北差距很大,苏北有些地区的居民收入还处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要增强改善民生的普惠性;对苏南要锦上添花,对苏北更要雪中送炭,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

        近年来,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政策,兴办了一系列实事,促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社保安民,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省政府宣布,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低保标准与国际1美元贫困救助标准接轨,争取3年到5年内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全面达到人均每天1美元的保障目标。目前,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90万。

        周苏明说,在用税方面,更注重支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的投入。重点推进城乡道路、供水管网的“无缝对接”,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实行城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城市优质社会事业资源进入农村,并把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

        周苏明说,要着眼生态文明,增强税收促进保护环境资源的导向性。半年前发生的太湖蓝藻事件唤醒了江苏人的环保意识,省政府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环境是最稀缺资源、生态是最宝贵财富”的意识,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和生态省建设部署,审议并通过的《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及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试点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税收理应担当重任,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要推进环保政策机制的创新改革,从税制和政策角度探索消除生产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性,有效地遏制环境恶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积极推进排污费费改税,强化“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利益机制,对排放污染物、滥用耗能材料的行为及生产消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课征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通过征税筹措必要的环保资金,这样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公共环保资金,为环保科技部门提供科研经费,研究运用高科技手段治理环境污染,而且可以通过增加企业私人成本,促使其改进防污技术,减少污染量,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关注和监督。

        周苏明说,要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促进节约能源资源。从保护资源环境的角度,调整消费税政策取向及指导思想。按照节约性原则,逐步扩大生态性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可将资源供给缺乏、不宜大量消费的物品,对环境有害的、一次性消费的、不可回收、不可再利用的物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同时根据能源价格变化,适时提高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发挥消费税保护资源环境的作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要求,在用足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税收优惠方式,积极扶持环保产业,支持从事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企业的发展,鼓励生产污染替代品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鼓励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实用技术。通过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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