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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各项基金(费)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
2008年03月06日

省局税政四处 苏州市地税局

图为 全省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各项基金(费)工作会议现场

  全省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各项基金(费)工作会议日前在苏州召开。省地税局税政四处领导和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常熟市地税局、省局直属分局分管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工作的处(科)长及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7年全省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各项基金(费)工作,并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南京、苏州、南通、淮安、盐城、宿迁市地税局在会上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倪静石出席了会议。他在讲话中总结回顾了全省地税系统2007年社保费及各项基金(费)工作开展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2008年社保费及各项基金(费)征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关于2008年个人所得税工作,倪静石副局长要求各地全力以赴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工作,提高自行纳税申报后续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扩大全员全额管理工作中全员的管理对象和全额的覆盖范围;重点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管理,提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规范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流程;进一步探索并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手段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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