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4月份全国第1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福州市国税局在网站上公告了三家欠税的走逃失踪户。这三家企业分别是:福建树熊灭火器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阮兆华)、福州市仓山区龙岭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州市仓山区彭祥贸易有限公司(后两家法人代表都是黄晓东,具体负责人是曾青山)。三家企业共欠税118万元。
根据有关税法规定,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欠税人存款中扣缴;二、收缴欠税人发票或者停止向欠税人发售发票;三、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欠税人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欠税;四、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欠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出境;五、提请法院向欠税人行使代位权、撤消权。
福州市国税局提醒,走逃、失踪纳税户,要赶紧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补缴税款以及停歇业、注销等手续,否则一直拖欠国家税款,甚至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手段长期走逃,还可能构成犯罪给自己背上刑事责任,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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