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发文部署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工作,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开展省局组织的税收执法检查(监察)复查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查。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监察)的重点,除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的税务行政审批、税务行政复议、涉农税收优惠落实、税务稽查案件程序及处理、税务内部行政管理权等3类13项外,我省增列贯彻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情况、复查2007年税收执法检查发现核定征收程序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同时省局确定了各级复查的重点内容共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