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服务招商成果。搭建服务、沟通和调研三个平台,建立落户企业帮扶项目制度,设立专门联系点和联系电话,积极推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建设,促进投资企业在税收领域规范运作。二是推进政企校合作。积极推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抵扣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有效执行,鼓励鸿翔农庄、明孚冶炼、高宝矿业等企业和高校加强联系,并依托6.18平台开展项目成果和技术需求的双向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做好高新企业认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与国税、财政及高新企业财务人员一起参与申报及认定培训,积极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并及时兑现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利用部门职能优势,定期开展企业财务管理、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五是保障企业用工。用好社保政策,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加强与劳动、社区等部门的协调,为企业用工创造良好条件。六是完善纳税服务。深入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引导企业利用所得税税率降低和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的有利时机发展壮大;与国税部门联合宣传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的政策,进一步扶持相关企业做大做强。七是抓好小型微利企业管理。深入企业宣传辅导,解释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2008年度必须报送的有关资料,抓好申请认定和资料报送、审核,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机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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