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批复》(国税函[2005]570号)的精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具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级别为正处级)、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级别为副处级,挂靠人事处)。 (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本单位网站建设;管理机关财务等行政事务;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处 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承担税收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汇签、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事项。 (三)流转税管理处 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和有关税政业务;制订有关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总局规定的金税工程实施中属于流转税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日常检查工作。 (四)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中央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五)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普通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集中印制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日常事务管理和仓储调拨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基层票证管理部门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纳税服务开发工作的指导和规范管理。 (六)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七)国际税务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涉外税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审核评税、税务审计、反避税、情报交换、税收协定和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有关税收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外事管理工作。 (八)计划统计处 负责编制、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并对税款入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税收计划、会计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重点税源资料的调查、测算与分析工作;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九)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项经费预决算和收支的管理;研究制定系统财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基建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制度;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制服等装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国税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十)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出国(境)审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代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教育处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十二)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纪检组和省局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 (十三)巡视工作办公室 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二、直属机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设1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稽查局: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及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负责对下级稽查局税务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三、事业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按照我省国税系统现有设置的培训机构,省局在韶关、梅州、湛江市设置培训中心,级别为副处级。 (一)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参与组织技术设备指标和税控器具与税务网络的技术联接、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级并指导下一级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收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利用;负责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及技术维护工作;负责省局机关计算机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非计算机类固定资产的购买、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环境绿化、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和日常保健等工作;承担接待和会议服务工作。 (三)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负责处理广东省税务学会的日常事务。 (四)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登记、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负责审核、报批税务师事务所,核发和管理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许可证。对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其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对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件、证照进行年检。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 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培训中心 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各项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写培训教材;负责培训中心文件处理、文书归档和信息采集以及培训器材的采购、保养、维修工作;负责培训中心培训经费收支、基建维修、后勤服务、安全保卫、消防、医疗保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韶关、梅州、湛江培训中心负责全省部分和区域培训任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 邮政编码:510623 传达室电话:020-38358000,38352828 廉政举报电话:020-38339345 稽查举报电话:020-37631887
四、所属机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所属机构共21个,均为全职能局。广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级别为副厅级,其他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级别为正处级。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4号 邮编:510117 电话:020-81366088(总机) 廉政举报电话:020-12366 稽查举报电话:020-81345322 税务咨询热线:020-12366-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 邮编:518048 电话:0755-83878982 廉政举报电话:0755-83878880 稽查举报电话:0755-83878888 税务咨询热线:0755-12366-1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273号 邮编:519015 电话:0756-3216114 廉政举报电话:0756-3216033 稽查举报电话:0756-3216194 税务咨询热线:0756-12366-1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中路10号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481617 廉政举报电话:0754-8481644 稽查举报电话:0754-8626373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人民西路20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963942 廉政举报电话:0757-82963838 稽查举报电话:0757-82963899 6.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韶关市惠民北路61号 邮编:512026 电话:0751-8177811 廉政举报电话:0751-8178193 稽查举报电话:0751-8178179 河源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中段 邮编:517000 电话:0762-3888888 廉政举报电话:0762-3888779 稽查举报电话:0762-3888938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94号 邮编:514021 电话:0753-2196208 廉政举报电话:0753-2196319 稽查举报电话:0753-2196322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麦地南路五号 邮编:516001 电话:0752-2382681(总机) 廉政举报电话:0752-2382762 稽查举报电话:0752-2382625 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汕尾市红海中路中段国税大楼 邮编:516600 电话:0660-3362143 廉政举报电话:0660-3371154 稽查举报电话:0660-3366277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国税大楼 邮编:523112 电话:0769-22630213(总机) 廉政举报电话:0769-22630663 稽查举报电话:0769-22630444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中山市兴中路55号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313984 廉政举报电话:0760-8317566 稽查举报电话:0760-8313758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江门市发展大道231号 邮编:529000 电话:0750-3231311 廉政举报电话:0750-3232846 稽查举报电话:3231058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阳江市创业路88号 邮编:529500 电话:0662-3161286(总机) 廉政举报电话:0662-3160910 稽查举报电话:0662-3160780 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7号 邮编:524043 电话:0759-3288110 廉政举报电话:0759-3288164 稽查举报电话:0759-3288073 茂名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茂名市迎宾二路143号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288470 廉政举报电话:0668-2282351 稽查举报电话:0668-2888298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肇庆市棠岗路1号 邮编:526020 电话:0758-2713323 廉政举报电话:0758-2713360 稽查举报电话:0758-2713332 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 邮编:511518 电话:0763-3865098(总机) 廉政举报电话:0763-3865089 稽查举报电话:0763-3865022 潮州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701号 邮编:521000 电话:0768-2858100 廉政举报电话:0768-2858093 稽查举报电话:0768-2858110 揭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 邮编:522031 电话:0663-8221128(总机) 廉政举报电话:0663-8221126 稽查举报电话:0663-8236067 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云浮市区府前路 邮编:527300 电话:0766-8936839 廉政举报电话:0766-8936811 稽查举报电话:0766-893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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