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领导批示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政务信息、信访、政务调研、文书档案、保密、保卫、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工作:制定内部工作制度;研究拟定地方税收工作中长期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管理机关后勤事务。 人事处:负责拟定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干部人事、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津补贴工作;负责承办区县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 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综合性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市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追偿、行政处罚工作;负责重大税收案件的复审,负责地方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和税收法制建设等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理论研究;承担《政策与调研》的编辑、印发工作。 流转税管理处:负责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管理有关税收减免及延期纳税工作。 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财务管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管理有关税收减免及延期纳税工作。 财产行为税管理处:负责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及相关教育费附加、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附加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管理有关税收减免及延期纳税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负责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残疾人保障基金、工会经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 征收管理处:负责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和综合性征管办法;负责地方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和协税护税工作以及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地方税务发票,负责地方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和裁定。 国际税务处:负责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协调组织国际税收管理工作,配合总局与有关部门进行征管协作,处理跨国税务争议与纠纷,负责监督执行税收协定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相关纳税服务;参与有关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国际税收学术交流;负责有关涉外税收的统计、报表工作。 税务稽查处:拟定并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制度、办法;统一管理本系统税收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工作;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和涉税案件的选案、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负责协调处理地方各税涉税案件的移送工作;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的报表、统计工作。 计划统计处:负责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和国家金库条例,负责编制全市地方税收的中长期规划和地方税收年度、季度计划,制定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制度和计划考核办法,负责税收计划的统计、分析、预测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重点税源户的监控和组织开展税源调查研究,统计欠税,负责本系统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内部审计和工资统发工作。具体负责基本建设管理、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和医疗保险工作,负责税务服装的装备和车辆购置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制度,审核汇编系统财务预 、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负责本系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和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核和报送本系统工资统发工作。 计算机应用管理处:制定计算机应用管理中长期规划,拟定各项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和实施税收电子化工程,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负责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服务工作。 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教育的办法,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先创优工作。电话:63895610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电话:63633495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工作,负责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监察室:负责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地税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和查处监察对象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行政处分的申诉。 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全市地税系统的巡视工作;承办市委巡视办、总局巡视办、市局党组和市纪委驻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交办的巡视工作和其他事项。电话:63897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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