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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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况介绍
  【机构设置】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是适应财政体制分税制改革要求,于1994年8月组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作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方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于1998年1月1日起实行省以下地税系统人员、编制、机构和经费垂直管理。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共设置21个市(州)地税局,185个县级地税局(含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卧龙特区和绵阳科学城办事处)。省、市(州)直属分局42个,稽查局172个,基层税务所1732个。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财产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行为税收管理处、基金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财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14个内设处室。直属分局、稽查局2个直属单位,信息管理中心、干部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另设省监察厅驻省地税局监察室。
  【主要职责】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省地方税收及国家、省政府决定开征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征集)、管理、稽查;编制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及基金(附加、费)减免的具体事项,制定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
  【干部队伍】  截止2007年底,全系统现有正式干部职工20723名,其中,公务员18278名,事业(工勤)人员2445名;女同志7242名;研究生360名,博士硕士94名,大学本科8501名,大专8829名,中专1890名,高中及以下1143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5.8%;党员13194名,占63.6%。省地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38名。
  【地税收入】  四川省地税系统组建十多年来,在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积极推进征管改革,着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四川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07年底,全省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616.07亿元,同比增长37.47%,收入规模居西部第一。省地税局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评为“四好”班子,省地税局机关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在省政府目标考核中,省地税局连续多年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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