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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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况介绍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概况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3日成立,1998年5月,省以下地税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是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目前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6,170人。下辖9个市、州、地地方税务局、92个县(市、区、特区、开发区)地方税务局,539个基层征收单位(税务所、征收分局)。主要负责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烟叶税等11个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到2005年底管理纳税户38万户。
  1994年组织税收收入12.47亿元,1996年税收征收范围调整后,税收收入突破20亿元,当年实现22.66亿元,2000年达到44.46亿元。“九五”期间共组织收入168.24亿元,年均增幅为19.24%。2001年突破50亿元,2005年突破100亿元,达到107.67亿元。“十五”期间共组织税收收入377.22亿元,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多,年均增幅19.43%。税收收入稳定快速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省的实施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2、研究拟定全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经济税源和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按分工负责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即将开征的地方税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5、监督检查全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6、负责全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7、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8、负责全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9、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基层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0、管理涉外地方税收工作。
      11、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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