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历史沿革: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是云南省政府主管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组建于1994年7月28日,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系统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理顺工作关系,打牢工作基础,基层条件明显改善,税收征管日趋强化,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组织收入大幅增长,充分发挥了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从1994年至2005年,连年圆满完成各项收入任务,累计征收地方各税1490.40亿元。从1998年8月开始负责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至2005年,累计征收社会保险费384.60亿元。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在国家和省赋予的权限范围内,针对新税制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征管中存在的难点,不断调整细化各税种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加强对税收减免权限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重点对国家和省支持发展的产业、行业及企业,按国家和省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税收扶持,促进了云南省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夯实征管基础,建立和完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从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三爱一树立”(爱祖国、爱税收、爱岗位,树立税务新形象)、文明办税等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省政府“公务员八条禁令”,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水平。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始终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创造各项工作的新局面。2004年,在地税成立十周年之际,开展了规模宏大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在全省干部队伍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郁的学习氛围,全面检阅了地税干部队伍的素质,向地税十年生日献上了一份厚礼;2005年,刚刚翻开地税崭新一页时,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吹响了“二次创业”的号角,鼓舞新一代云南地税人继往开来,继续开创云南地税新的辉煌,历时7个月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成为足以载入史册的亮点;为实现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推进全省地税事业迈上新台阶,2006年又被定为云南地税的“征管质量年”。相信有着一支敢打硬仗、敢于胜利的干部队伍,云南地税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 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规费的征收管理办法。 2、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实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3、组织全省地方税收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规定的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种基金、规费等收入,编报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做好监督、执行、检查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征管机构,组织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征管手段,完善征管制度,坚持依法治税,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各纳税户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4、根据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贯彻省政府制定的企业地方税收政策;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决定,负责开征、停征和减征地方某些税种的实施,运用地方税收杠杆推动云南经济发展;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规定的地方税涉税审批等具体事项。 5、负责云南省现行地方税、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按照国家对地方税制进行进一步改革和调整的要求,改革完善现行税种的征管办法。 6、调查研究地方税纳税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涵养地方税源,增加地方税收,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 7、调查地方税的税源,督促税收计划的完成,监督税款的征收、入库,对征、解、提、退进行核算,负责地税系统财务制度和经费的审计监督以及税收统计、会计资料的汇总和报表工作。 8、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负责对涉及地方税的经营性发票、票证的印制、发放、管理和违规处罚。 9、负责地税系统税务经费的预算、拨付、决算、基建、修缮、装备计划和交通、通讯设备的配备、维修等工作。 10、负责管理全省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按照干管权限,管理地、州、市地税局领导干部;备案管理县(市、区)地税局局长。组织和指导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省局管理干部的监督及其案件查处工作。 11、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研究地方税收理论、地方税收政策,健全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了解经济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实施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12、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云南省地方税收收入情况: 2004年地方税费收入总体情况: 2004年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税费收入总计263.6亿元,地方税收收入17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收19.3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2.3%。其中:工商税收入15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增收24.6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8%;农业税收收入25.72亿元,比上年下降17.3%,减收5.3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2.0%。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86.1亿元,比上年增长42.6%,增收25.69亿元。组织文化事业建设费0.42亿元。组织旅游宣传促销费0.21亿元。组织城市水资源费收入1.02亿元。 2005年地方税费收入总体情况: 2005年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税费收入总计314.8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46%,增收51.28亿元。组织地方税收收入203.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79%,增收27.7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4.44%。其中:工商税收入174.9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9%,增收24.76亿元;农业税收收入28.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增收3.01亿元。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10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55%,增收21.13亿元。组织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4926万元。组织水资源费收入1.87亿元。组织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41亿元。组织旅游宣传促销费收入2625万元。省级收入完成2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6%,增收4.2亿元。 2006年上半年地方税费收入总体情况: 2006年1-6月份,全省地税部门共组织税费收入总计181.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7%,增收33.6亿元。组织地方税收收入126.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增收26.2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6.94%,超全年计划平均进度6.94个百分点。其中:工商税收入121.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增收25.12亿元;农业税收收入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8%,增收1.12亿元。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51.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4%,增收4.44亿元。组织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682万元。组织水资源费收入4656万元。组织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63亿元。组织旅游宣传促销费收入1358万元。省级收入完成20.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83%,增收7.63亿元。 四、干部队伍情况: 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共有正式干部职工11803人,其中:男7844人,女395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703人,少数民族3446人,中共党员6240人。30岁以下1917人,31-40岁5865人,41岁-50岁3848人,51岁以上1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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