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房地产企业是2008年度全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项目之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配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4月10日,省局稽查局组织在昆明市4城区范围内注册的850余户房地产企业,分5个场地,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辅导。辅导围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对本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我省地税系统的具体落实措施、相关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自查工作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以及我国刑法、税收征管法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内容进行,讲解了房地产企业可能出现的税收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并举典型案例说明企业不认真进行税收自查应承担的后果。房地产企业税收自查工作将于5月中旬结束,届时主管地税机关将认真审查企业自查情况,并对其中可能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稽查、从重处理。此次辅导对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促进企业及时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将发挥重要作用。(省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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