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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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地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管
2007年04月29日

 针对建筑安装业行业流动性大、分布区域广泛、开发建设项目较多、收入实现多样化的特点,及其所引发的税收增幅小、税款入库难、征管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全省各级地税部门克服管户数量逐年减少等减税因素影响,进一步强化税基核实工作,完善和提升全省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管属地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从实际出发、整合资源,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
    地税部门在对全省建筑安装业税收征管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与财政、房产、土管、城市规划等部门联合,明确了建筑安装业征收管理的征管范围、征管模式、信息传递方式、纳税服务和税款解缴办法,从而确立了“政府支持、部门协作、网络依托、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模式和各负其责的综合治税运行机制。
    二是完善机制,抓重破难,构建高效的征管体系。
    从理顺征管机构入手,解决内部管理不精细的难题。自2005年开始,市、州一级分别成立了建安房地产专业化管理分局,各县、区局也陆续成立了相应的专业化管理机构,负责全部在建工程和不动产销售项目进行建筑和销售环节的税收管理,以专业化的征管机构取代划片管理“一把抓”的征管机构,建立起了重点、难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模式,由专职的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工程进行全面监控、跟踪管理,制定了统一的、针对性强的管理办法,彻底消除了粗放型管理、监督控管乏力的弊端,较好地解决了因征管范围不明晰、征管环节多而出现的重复征管或者漏征漏管的问题。
    从资源整合入手,解决外部流程不统一的难题。实行建安税收一体化管理,统一纳税登记,统一纳税程序,进一步核定税种、税额。
    从健全完善协管制度入手,解决部门协作配合不力、建安税收程序不规范的难题。与招标办、国土、计划、房管、建设等相关部门联系,进一步规范了“一体化”管理工作流程: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或代扣税款——或由地税部门办理税款缴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费缴纳——其它相关手续——发放产权证。
    从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一体化的征管要求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外来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严格考核、赏罚分明”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征管底子不清、管理不严和淡化责任的问题,做到了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核查,为全省建安项目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严格发票管理,加强“以票控税”。抓好“以票控税”。实行建安税收一体化管理以后,对项目投资、纳税、发票开具、楼盘销售等信息全部清理造册,对所有发票进行了集中清理缴销。定期不定期开展发票的清理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不开票或以收据顶发票的现象,严肃查处使用外地发票、不符合预算级次的发票和不合法发票,避免挖税、引税、扰乱税收预算级次的行为发生,从而使发票和税收票证使用进一步规范,真正达到了“以票控税”的目的。
    2004至2006年,全省共计累计征收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23395万元,其中:外来经营户在本地缴纳企业所得税4908.6万元,外出经营回本地缴纳企业所得税3801.5万元,使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收入逐年呈现出良好增长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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