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30日宁夏税务系统召开的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8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 1、银川市“12.2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5年12月,在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接组织、指挥下,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银川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专案组,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查,银川市正源物资有限公司、银川翔远科贸有限公司、银川程坤商贸有限公司、银川华英科贸有限公司4户企业共计使用海关的进口代征增值税假完税凭证38份,申报抵扣税额455.6万元;向北京、天津、吉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区内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0份,虚开税额345.1万元。目前,税务机关通过此案共查补税款159.2万元,将银川市正源物资有限公司等户涉案企业移送公安机关。2006年11月3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蒋金龙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被告人焦凤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2、银川市“7.10”骗购普通发票案 2006年7月11日,在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指挥下,银川市国税局稽查局、银川市金风区国税局、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组成专案组,立案调查“7.10”骗购普通发票案件。经查,陈学标(浙江省临海市人)伙同陈永茂(浙江省临海市人)、林邦通(浙江省临海市人)于2006年3月至7月间,利用虚构的人名分别在金凤区和兴庆北区国税局登记注册“银川筠莰商贸有限公司”、“银川木星商贸有限公司”、“银川普达伟华商贸有限公司”、“银川爱普隆顺商贸有限公司”和“银川开元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采取私刻印章,伪造签名,骗购普通发票的方法从税务机关总共领取发票42本,擅自出售,非法获利。现已扣回14(350份)本发票。陈学标伙同林邦通于2006年7月至8月间,流窜到辽宁省大连市虚设“大连市荣平源商贸有限公司”、“大连市勤丰商贸有限公司”和“大连市恒达钢材经销部”,编造假姓名(王强、胡军)印制名片,非法购买大连市普通发票(假的)11本,北京市普通发票1本。擅自出售,非法获利。现已扣回12本发票。2006年9月15日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学标、陈永茂、林邦通,以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被依法逮捕。目前,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主犯陈学标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2万元,从犯陈永茂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从犯林邦通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上三人一审判决后均提出上诉,目前此案在银川市中级法院审理。 3、灵武市“12·25”贩卖假发票、假完税证案 2006年12月25日,灵武市国税局、公安局立案调查“12·25” 开具、贩卖假发票、假完税证案案件。2006年10月,灵武市国税局发现灵武市宁东镇磁窑堡蒙宁批发部王萍,向宁东地区非法出售发票,并且按开票发票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同时,还发现了灵武市教育局取得8份“银川市商业销售发票”假发票和假完税证。经查,以上假发票均来自包林兵(外地来银川地区流动人员)贩假团伙。2006年12月,税务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将包林兵等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从包林兵、杜美琴住处缴获尚未出售各类发票140余份,完税证37份,收缴假印章10枚。目前,已查实的假发票共53份,发票开具金额214.4万元,税务机关共追缴税款、罚款和收滞纳金合计64.2万元。对假发票和假完税证的来源,公安、税务机关正在深入调查。 4、宁夏西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6年月,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案件协查中,发现宁夏西大地工贸有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经查,2005年9月和10月,宁夏西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份,采取假报出口等手段,实施骗取出口退税款128.6万元。目前,税务机关追缴已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28.6万元,处以罚款128.6万元,合计253.6万元。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并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固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偷税案 2006年3月,固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固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检查。经查,2002年8月至2005年6月期间,固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偷逃营业税61.9万元,其他地方各税8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将税款69.9万元,罚款33.5万元全部追缴入库,并以涉嫌偷税罪移送公安机关。 6、石嘴山市南方运输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6年7月,石嘴山市国税局、市公安局联合查处了石嘴山市南方运输有限公司接受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偷逃增值税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经查,2005年至2006年7月期间,石嘴山市南方运输有限公司取得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2份,共计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1.9万元。另外,国税机关还查实该公司隐瞒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2.4万元。目前,税务机关正在追缴偷逃税,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石嘴山市隆湖石琪贸易中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6年11月,石嘴山市国税局、市公安局联合查处了石嘴山市隆湖石琪贸易中心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经查,2006年9月,徐祖兴等人以虚假身分证件注册成立了石嘴山市隆湖石琪贸易中心。2006年9月至10月,向区内9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份,虚开税额110.6万元。同期,该贸易中心取得天津、辽宁等地企业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70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8.6万元,共计偷税118.6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徐祖兴已被批捕,另有1人在逃,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中。 8、宁夏平罗正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偷税案 2005年4月,石嘴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宁夏平罗正鑫碳素有限公司实施检查。经查,2000年至2004年期间,宁夏平罗正鑫碳素有限公司以隐瞒销售收入、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增值税110.6万元。目前,税务机关已追缴偷逃税款66.6万元,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